[发明专利]一种治疗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6874.X | 申请日: | 2015-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66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0 |
发明(设计)人: | N·L·范德维登;M·A·安德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希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16 | 分类号: | A61K38/16;A61K38/56;A61K9/06;A61K9/08;A61P17/08;A61P17/12;A61P4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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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方法 | ||
1.制剂或者细胞提取物或植物提取物在制备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抑制受试者的脚趾或手指的甲、爪、蹄或角之上或之中真菌病原体感染,所述制剂或者细胞提取物或植物提取物包含渗透脚趾或手指的甲、爪、蹄或角的植物防御素,所述渗透脚趾或手指的甲、爪、蹄或角的植物防御素包含SEQ ID NO:24所示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感染与甲真菌病或相关疾病有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防御素包含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SEQ IDNO:1、SEQ ID NO:2、SEQ ID NO:3、SEQ ID NO:25、SEQ ID NO:26和SEQ ID NO:27的氨基酸序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防御素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SEQ ID NO:1、SEQ ID NO:2和SEQ ID NO: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防御素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SEQ ID NO:25、SEQ ID NO:26和SEQ ID NO:2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防御素配制成与抗真菌剂协同组合用于施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真菌剂是蛋白酶抑制剂或0.4kD至12kD的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真菌剂是化学杀真菌剂,其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特比萘芬、伊曲康唑、氟康唑、环吡酮、克霉唑、阿莫罗芬和布替那芬。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真菌病原体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皮肤癣菌、假丝酵母属Candida物种和非皮肤癣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皮肤癣菌是毛癣菌属Trichophyton物种,其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红色毛癣菌Trichophyton rubrum、指(趾)间毛癣菌Trichophytoninterdigitale、紫色毛癣菌Trichophyton violaceum、断发毛癣菌Trichophytontonsurans、苏丹毛癣菌Trichophyton soudanense和须癣毛癣菌Trichophytonmentagrophytes;或者
所述皮肤癣菌是粉小孢子菌Microsporum fulvum、絮状表皮癣菌Epidermophytonfloccosum或者石膏样小孢子菌Microsporum gypseum。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非皮肤癣菌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新孢子菌属Neoscytalidium、帚霉属Scopulariopsis、顶孢菌属Acremonium和柱顶孢霉菌属Scytalidium。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非皮肤癣菌是新孢子菌属Neoscytalidium或者帚霉属Scopulariopsis。
12.一种局部制剂或者细胞或植物提取物,其包含:
植物防御素、以及
一种或更多种药物或兽医可接受的载体、稀释剂和/或赋形剂;
其中所述植物防御素包含选自以下的任一项或组合:SEQ ID NO:25、SEQ ID NO:26、SEQ ID NO:27所示氨基酸序列,
所述植物防御素渗透脚趾或手指的甲、爪、蹄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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