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77873.5 | 申请日: | 2015-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0600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4 |
发明(设计)人: | 折田崇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15/20 | 分类号: | B60L15/20;B60W10/08;B60W2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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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具有:
变速器,其设置于电机与驱动轮之间;以及
变速振动抑制单元,其从抑制与所述电机的转速的外部干扰相伴的振动的补偿扭矩,减去抑制与变速相伴的振动的补偿扭矩量,而对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进行控制,
所述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
具有变速比二阶微分计算单元,该变速比二阶微分计算单元对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的二阶微分进行计算,
在所述二阶微分的绝对值大于或等于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进行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变速判定单元,该变速判定单元基于所述二阶微分而判定变速比的变化的有无,
在所述变速判定单元判定为存在所述变速比的变化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进行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手动变速模式判定单元,该手动变速模式判定单元判定是否为基于驾驶者的变速请求而阶梯式地对所述变速比进行变更的手动变速模式,
在基于所述手动变速模式的变速时,无论所述二阶微分的值如何,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都进行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工作液温度检测单元,该工作液温度检测单元对所述变速器的工作液的温度进行检测,
在所述工作液温度大于或等于规定温度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进行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规定值设定单元,车速越高,所述规定值设定单元将所述规定值设定为越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规定值设定单元,根据变速前的变速级,所述变速级越低,所述规定值设定单元将所述规定值设定为越小。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从开始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起经过了规定时间之后,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使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停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变速控制单元,该变速控制单元对所述变速器的目标变速比进行设定,
在所述变速比检测单元检测出的变速比与所述目标变速比的偏差小于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使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停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目标变速比的变化率小于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使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停止。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减振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目标变速比与基于所述变速控制单元的变速控制的到达变速比的偏差小于规定值的情况下,所述变速振动抑制单元使所述电机的输出扭矩的控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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