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有空气处理系统的建筑物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81116.5 | 申请日: | 2015-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7126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6 |
发明(设计)人: | 亚瑟·范德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空气处理创新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5/00 | 分类号: | F24F5/00;F24F3/06;F24F6/04;F24F13/3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隆翔鹰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空气 处理 系统 建筑物 | ||
本发明涉及包括多于一个的单独空间和空气处理系统的建筑物。该空气处理系统包括中央空气干燥单元,该空气干燥单元流体地连接至两个或更多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其中至少两个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各自流体地连接至建筑物的单独空间。本发明还涉及冷却两个或更多单独空间中的空气的方法,该方法通过(a)在中央空气干燥单元中干燥环境空气以获得一定体积的干燥空气,(b)通过空气置换装置,将步骤(a)中获得的一定体积的干燥空气的部分运输至每个单独空间,以及(c)在间接蒸发冷却的过程中使用干燥空气以获得冷却空气,所述冷却空气被排放至单独空间的内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物,该建筑物包括多于一个的单独空间和涉及间接蒸发冷却的空气处理系统。本发明还涉及冷却两个或多个单独空间(涉及间接蒸发冷却)中的空气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的空调技术是基于气体(如氯化碳氟化合物或卤代氯氟烃或氨气)的压缩和膨胀。该气体被压缩成液态并随后被允许膨胀回蒸气状态。在该过程的膨胀阶段,需要热量将液体变回至气体。蒸气压缩系统的缺点在于它们需要使用非环境友好型流体,还在于该系统需要电力来驱动压缩机,因此消耗相对较大量的能量。
间接蒸发冷却技术提供了蒸气压缩技术的替代。在间接蒸发冷却中,主要的空气流在干燥管道或通道中被冷却。空气流被导入相邻的潮湿管道或通道,该相邻的潮湿管道或通道与干燥管道具有共同的壁。在潮湿管道中,水被蒸发至空气流中,冷却共同的壁从而使干燥管道中的空气冷却。这种冷却方法是有利的,因为所需的能量相对较少并且不需要危险气体。间接蒸发冷却的缺点是,这样的系统能够冷却空气的温度受限于环境空气的潮湿量。为了降低潮湿量,可将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与空气干燥装置结合。用于建筑物的空气处理系统包括中央空气处理单元,该中央空气处理单元包括干燥装置(该干燥装置用于将来自建筑物外部的空气进行除湿)和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该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用于冷却被除湿的空气),该空气处理系统是已知的,例如参见US 6018953。
这种已知的系统的缺点是需要相对较大的管道以运输冷却的干燥空气至建筑物的各种空间,以便充分冷却所述空间,包含该系统的空气处理单元相对较大,且建筑物各个空间的空气状况的控制是有限的和困难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包含空气处理系统的建筑物,该空气处理系统至少部分解决上述多个缺点。
该目标由下列建筑物实现。该建筑物包括多于一个的单独空间和空气处理系统,其中该空气处理系统包括中央空气干燥单元,该中央空气干燥单元通过连接管道的网络流体地连接至两个或更多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其中至少两个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各自流体地连接至建筑物的单独空间,并且其中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包括一个或多个冷却通道以及一个或多个蒸发通道,该一个或多个冷却通道设有用于空气的入口和出口,该一个或多个蒸发通道设有用于空气的入口和出口,其中该冷却通道和蒸发通道被转移壁隔开,并且其中一个或多个蒸发通道设有用于润湿转移壁的装置,使得蒸发作用能够在蒸发通道中发生,并且其中该中央空气干燥单元包括用于在该建筑物的外部获得的空气的入口和用于干燥空气的出口,该用于干燥空气的出口流体地连接至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其中该一个或多个冷却通道的出口流体地连接至该单独空间的内部,该一个或多个蒸发通道的出口流体地连接至该单独空间的外部。
申请人发现通过根据本发明集中地干燥空气和局部地冷却空气,贯穿建筑物的管道的直径比当使用现有技术系统时更小,并且只需要更少的管道。进一步的优点在于每个局部间接蒸发冷却单元可以根据每个单独空间的空气状况要求被独立地操作。另一个优点在于中央空气处理单元可以更小,因为中央单元不一定要包含局部单元所含有的蒸发冷却容量。下一个优点在于通过局部地冷却,从一个单独空间抽取的空气不能通过空气处理系统再进入另一个单独空间。进一步的优点将在描述本发明优选的实施例时进行讨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荷兰空气处理创新公司,未经荷兰空气处理创新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81116.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