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吸烟装置的液体容器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83011.3 | 申请日: | 2015-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245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1 |
发明(设计)人: | 盛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特姆控股第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邬玥;方挺 |
地址: | 荷兰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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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吸烟 装置 液体 容器 | ||
1.一种液体供应器包括
至少两个通过连接机构彼此附接的容器构件,以形成所述液体供应器的主体;
每个所述容器构件具有由密封构件密封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以及
在所述容器之间形成的气溶胶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每个容器构件具有半圆形横截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一个容器构件上的至少一个凹陷和设置在另一个容器构件上的至少一个突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每个所述容器构件都具有从所述第一端延伸到所述第二端的切除部分,当所述容器构件通过所述连接机构被彼此附接时,所述容器构件的所述切除部分形成所述气溶胶通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所述气溶胶通道设置在所述容器构件中的至少一个的周边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容器构件具有引导部分,用于将所述容器构件引导到电子吸烟装置的壳体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所述引导部分是设置在所述容器构件的表面上的至少一个引导凹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容器构件具有锁定部分,用于将所述容器构件固定到电子香烟的壳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所述锁定部分是锁定轮廓。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其中所述容器构件是彼此的镜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供应器,包括在每个容器构件中的形成为半环状柱状物的填塞物。
12.一种电子吸烟装置,包括:
储存和提供电子烟液的液体供应器;
雾化器,用于汽化由所述液体供应器提供的所述电子烟液;
容纳所述液体供应器和所述雾化器的壳体;
其中所述液体供应器包括至少两个通过连接机构彼此附接的容器构件,以形成所述液体供应器的主体;
每个所述容器构件具有由密封构件密封的第一端和被封闭的第二端;以及
将至少一个开放端与至少一个封闭端连通的气溶胶通道。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吸烟装置,还包括引导机构,以将所述液体供应器引导到电子吸烟装置的壳体中,所述引导机构包括设置在至少一个所述容器构件上的第一引导部分;以及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的第二引导部分具有相应的引导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吸烟装置,还包括锁定机构,用于通过相对于所述壳体以某一角度转动所述液体供应器来将所述液体供应器固定到所述壳体。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吸烟装置,还包括液体引导结构,以将所述液体供应器内的液体引导至所述雾化器,其中所述液体引导结构包括至少两个突起以刺穿所述容器构件的所述密封构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吸烟装置,其中当所述液体供应器通过所述锁定机构固定在壳体中时,所述突起刺穿所述密封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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