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已发送邮件的删除方法在审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610003415.3 申请日: 2016-01-04
公开(公告)号: CN106941439A 公开(公告)日: 2017-07-11
发明(设计)人: 王亮亮 申请(专利权)人: 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L12/58 分类号: H04L12/58;H04M1/725
代理公司: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31283 代理人: 薛琦,罗朗
地址: 200335 *** 国省代码: 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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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发送 邮件 删除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已发送邮件的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邮件发送方检测已发送邮件所遵循的邮件协议;

若所述邮件协议为POP3协议,则邮件发送方向邮件接收方发送一回收邮件,在所述回收邮件的标头添加一删除指令,所述删除指令包含所述已发送邮件的Message-ID,邮件接收方在接收到所述回收邮件后,从所述标头解析出所述删除指令,并根据所述Message-ID删除所述已发送邮件;

若所述邮件协议为IMAP4协议,则邮件发送方向邮件接收方的邮件服务器发送STORE命令及EXPUNGE命令,所述STORE命令包含所述已发送邮件的Message-ID以及删除标志,所述邮件服务器根据所述STORE命令为所述已发送邮件添加删除标志,并根据所述EXPUNGE命令将所述已发送邮件从所述邮件服务器中永久删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邮件协议为POP3协议,则邮件发送方还向所述邮件接收方的邮件服务器发送UIDL命令,所述邮件服务器返回所述已发送邮件的唯一标识符,然后向所述邮件服务器发送删除命令,所述删除命令包含所述唯一标识符,所述邮件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删除命令后,根据所述唯一标识符删除所述已发送邮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邮件协议为IMAP4协议时,所述邮件服务器在删除所述已发送邮件后还向所述邮件发送方发送应答邮件,在所述应答邮件的标头添加Message-ID Status指令,所述Message-ID Status指令用于表征所述已发送邮件的当前状态为已删除。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邮件发送方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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