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供电装置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07179.2 | 申请日: | 2016-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6426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23 |
发明(设计)人: | 付多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智车优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天尧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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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供电 装置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动车辆的供电装置及方法,该供电装置包括: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控制单元,用于检测电动车辆的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一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同时放电;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二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单独放电;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三预设功率范围内或电动车辆匀速行驶时,控制高能量型电池单独放电;第一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和第三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一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上述技术方案,同时提高了电动车辆的动力性和续航里程数。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车辆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电动车辆的供电装置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电动车辆都采用高压电池作为车辆的动力来源和储能装置。大部分电动车辆高压电池都采用高能量型或高功率型电池,其中,高能量型电池具有较高的放电倍率。高功率型各有较高的能量密度。电动车辆用的电池一般分为两个方向,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然而,上述两种电池各有优缺点,具体地,在同样的电池包体积的情况下:高功率型电池具有较高的放电倍率,会使车辆具有较好的动力性,但由于能量密度较低会使车辆的续航里程数偏低;而高能量型电池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会使车辆具有较好的续航里程数,但由于放电倍率较低,从而导致了车辆的动力性能偏低。在相同的电池包体积的情况下,无论选择高功率型电池或是选择高能量型电池,都不可能同时具有高功率型电池的高放电倍率及高能量型电池的高能量密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的供电装置,用以同时提高电动车辆的动力性和续航里程数,该供电装置包括:
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
控制单元,与高功率型电池、高能量型电池和电动车辆的驱动电机连接,用于检测电动车辆的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一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同时放电;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二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单独放电;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三预设功率范围内或电动车辆匀速行驶时,控制高能量型电池单独放电;
第一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和第三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三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
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的供电方法,用以同时提高电动车辆的动力性和续航里程数,该供电方法包括:
检测电动车辆的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
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一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和高能量型电池同时放电;
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二预设功率范围内时,控制高功率型电池单独放电;
在检测到驱动电机的输出功率在第三预设功率范围内或电动车辆匀速行驶时,控制高能量型电池单独放电;
第一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和第三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第二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三预设功率范围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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