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装式LOFT公寓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20685.5 | 申请日: | 2016-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72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15 |
发明(设计)人: | 胡福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E04B1/343 |
代理公司: |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32237 | 代理人: | 王玉国 |
地址: | 21502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装 loft 公寓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住宅公寓,尤其涉及一种组装式LOFT公寓,属于住 宅建筑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LOFT公寓已经成为一种相对成熟的住宅产品,严格来说,是一种注 入LOFT建筑风格和生活理念的泛LOFT产品。相比最初的厂房LOFT (Hardloft)具有以下特点:将LOFT理念从一个小范围扩展到了大众市场, 尤其受到了对住宅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一族的欢迎;将LOFT的理念应用到 住宅市场,并呈现出特有的优点,更适应现代人的生活,为LOFT的扩大 化应用找到了生存的土壤;同样代表前卫的生活方式,不仅仅是公寓式的 “单元格”,而是进入了一种更为高大宽敞的立体空间,对现代城市有关 工作、居住分区的概念提出挑战;在这里生活,艺术创造是第一位的,通 过丰富的想象创造出的生活,使人们更加惬意,更能体现潜在的艺术气质。
目前LOFT公寓在楼板、楼梯、扶手及相关防水措施等装修施工方面 很麻烦,费用上要比普通住宅要多花4~8万元,且一次性装修以后如想 重新装修,改变室内布局会非常困难,花费很大。更重要的是,因层高过 高会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 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因此 目前市场上LOFT公寓普遍设计高度是4.2米,而实际的有效高度会低于 4米,约3.6米,设置隔层后,上层的高度低于1.8米,人在上楼梯时会出 现碰头、难以站立等问题,降低了生活的舒适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层高小于4米的住宅结构,提供一种组装式LOFT 公寓,旨在解决层高受限而出现的局促以及人在上楼梯时出现碰头等问 题。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组装式LOFT公寓,具有一立体空间,立体空间内设有一隔层,将立 体空间划分为第一层空间和第二层空间,特点是:从第一层空间的地面向 上设有与隔层相衔接的倾斜式楼梯,用以第一层空间与第二层空间之间的 交通联系,与楼梯顶部相衔接的隔层区域向下设有供使用者站立的下沉式 载台,所述下沉式载台的下沉面低于隔层的下表面,且高于楼梯的顶层踏 板。
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下沉式载台呈L形。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L形下沉式载台 包括相互垂直的横向段与纵向段,所述横向段与楼梯顶层踏板呈衔接设 置,所述纵向段沿墙体向内纵深设置。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隔层为钢架结构。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隔层将位于其下 的第一层空间与位于其上的第二层空间之间形成半敞开式,第二层空间区 域的面积小于第一层空间区域的面积。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立体空间的有效 总高度为355.5~375.5㎝,所述隔层的高度为12~12.4㎝,所述下沉式载 台的高度为44.9~50.9㎝。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下沉式载台的下 沉面与立体空间的上顶面之间的距离为178~200㎝,所述隔层的上表面 与立体空间的上顶面之间的距离为137.6~161.6㎝。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第二层空间设置 卧室,第一层空间设置厨房、卫生间、餐厅、客厅,客厅与餐厅连为一体, 在餐厅、客厅一侧设置厨房、卫生间,上层卧室设置位置与下层厨房、卫 生间相对,所述客厅为双层层高,其顶部与上层卧室位于同一层高。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厨房为预制组装 式整体厨房,所述卫生间为预制组装式整体卫生间。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组装式LOFT公寓,其中,所述立体空间的墙壁 设置装配式集成墙体,其顶部设置集成吊顶,其地面铺设地板。
本发明技术方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体现在:
①本发明设计独特,针对有效高度低于4米,上层的高度低于1.8米, 人在上楼梯时出现碰头、难以站立等问题,巧妙设计了下沉式载台结构, 使用者从楼梯的顶层踏板步入下沉式载台,由于下沉式载台的下沉面与立 体空间的上顶面之间的距离为178~200㎝,因此有效避免了层高受限而 出现的局促以及人在上楼梯时出现碰头等问题,提高了舒适度和便捷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2068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