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2701.2 | 申请日: | 2016-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315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顾松青;武国宝;齐利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F7/47 | 分类号: | C01F7/47 |
代理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专利中心11028 | 代理人: | 李迎春,李子健 |
地址: | 100082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分解 原液 脱除 草酸 方法 | ||
技术领域
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涉及一种利用结晶助剂从铝酸钠溶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
背景技术
草酸钠是氧化铝生产的有害杂质,其在铝酸钠溶液中的临界浓度随温度的降低而降低,随溶液中游离苛性碱浓度的升高而降低。当溶液中草酸钠浓度超过临界浓度后,其在分解过程中大量析出,使得分解晶种活性降低,分解率降低、分解产品粒度细化;同时也会导致分解槽内壁结疤速度急剧加快、晶种过滤困难等。常见脱除草酸钠的方法有溶液燃烧法、吸附法、结晶法和化学沉淀法等。溶液燃烧法能耗和生产应用成本较高;吸附法仅能脱除某些特定有机物,降低草酸钠的临界浓度,但对草酸钠本身并无脱除效果;化学沉淀法通常会导致氧化铝的损失因而应用较少。当前已有氧化铝厂在氧化铝分解过程添加结晶助剂来消除草酸钠对氧化铝生产的不利影响,但是未能有效从氧化铝生产流程中彻底排出草酸钠。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已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能使草酸钠晶体沉降及过滤性能良好,而且工艺简单、易于实施的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工艺过程的步骤包括:
⑴将已经降温的部分分解原液进行水冷深度降温,得到低温分解原液;
⑵将步骤1的低温分解原液用泵输送到结晶沉降槽内,加入可促使草酸钠晶体长大的结晶助剂(如Nalco公司的TX13353或N7837)和草酸盐晶种搅拌混合,在草酸钠结晶的过程中同时进行沉降分离;
⑶将步骤2所述结晶沉降槽的溢流用泵输送与未经过水冷深度降温的分解原液混合后再经水冷降温至55~65℃进入分解首槽;
⑷将步骤2所述结晶沉降槽的底流进行过滤、筛分后得到粗颗粒草酸钠晶体和细颗粒草酸钠晶体,细颗粒草酸钠晶体返回到结晶沉降槽作晶种,粗颗粒草酸钠结晶送蒸发排盐苛化工序进行苛化。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骤(1)是将占总体积15%~40%、已经降温至65~70℃的分解原液用水冷深度降温至40~50℃。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结晶沉降槽的温度为40~50℃,结晶沉降时间为60~360min。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的结晶助剂为可促进草酸钠晶体长的结晶助剂,优选Nalco公司的TX13353或N7837,其添加量为10~80ppm,草酸钠晶种的添加量为2~25g/L。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溶液降温过程只是将部分分解原液通过水冷深度降温至40~50℃,再用泵输送到结晶沉降槽内进行结晶沉降过程,结晶沉降槽溢流返回与未经水冷深度降温的分解原液混合后再经水冷降温后达到60℃左右进入分解首槽,但分解原液降温总的热交换负荷没有增加。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分解原液中草酸钠的脱除效果好,所述结晶沉降槽溢流中的草酸钠含量小于2.00g/L。结晶析出的草酸钠晶体粒度较粗,粒径大于150μm的颗粒所占比例超过50%,沉降和过滤性能良好。
本发明的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结晶脱除草酸钠的过程实现了结晶与沉降分离过程的一体化操作,并且对现有氧化铝现有流程改动不大,便于工业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从分解原液中脱除草酸钠的方法,其工艺过程的步骤包括:⑴将占总体积15%~40%、正常生产工艺中已经降温至70℃左右的分解原液用水冷深度降温至40~50℃;⑵将步骤1的低温分解原液用泵输送到结晶沉降槽内,加入结晶助剂和草酸盐细晶种搅拌混合,在草酸钠结晶的过程中同时进行沉降分离;⑶将步骤2所述结晶沉降槽的溢流用泵输送与未经水冷深度降温的分解原液混合、降温后得到60±5℃的分解原液送分解首槽;⑷将步骤2所述结晶沉降槽的底流进行过滤、筛分后得到粗颗粒草酸钠晶体和细颗粒草酸钠晶体,细颗粒草酸钠晶体作为晶种返回到结晶沉降槽,粗颗粒草酸钠结晶送蒸发排盐苛化工序进行苛化。
实施例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32701.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