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6228.5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8417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7 |
发明(设计)人: | 王艳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艳林 |
主分类号: | E01F9/688 | 分类号: | E01F9/688;E01F9/646;E01F9/615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2103 | 代理人: | 陶慧英 |
地址: | 3001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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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消防 警示 装置 | ||
1.一种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包括前面板设有爆闪区(2)、警示符号区(3)、文字显示区(4)的长方体状警示屏(1),警示屏(1)的顶面设有提手(5),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屏(1)的两侧卡合在支撑架体(6)上部的两个固定板(7)内,固定板(7)外侧沿竖直方向设有两个矩形套管(8),使两个矩形套管(8)的中间形成矩形槽(9),矩形槽(9)内设置下端活动连接,上端向外翻折的折叠杆(10),支撑架体(6)的下部设置两个U型架(11),U型架(11)的两个侧杆(12)分别从警示屏(1)两个侧面矩形套管(8)的底口处滑入,使U型架(11)的连接部(13)置于警示屏(1)下部, U型架(11)的连接部(13)上连接控制两个侧杆(12)滑动的踏板(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侧杆(12)包括上部的侧杆套筒(12a)和下部的侧杆支腿(12b),U型架(11)内设置控制侧杆支腿(12b)缩放的弹力伸缩装置(15),弹力伸缩装置(15)呈U型,弹力伸缩装置(15)两侧支撑杆(16)的自由端分别设有与侧杆套筒(12a)内第一限位卡扣(17)连接的第二限位卡扣(18),支撑杆(16)上还设有第一固定块(19)、第一回位弹簧(20),支撑杆(16)底端设有第一固定块(19),踏板(14)设置在两个连接杆(21)之间,踏板(14)的两端分别通过滑块(22)、第二回位弹簧(23)、第二固定块(24)、滑块(22)、顶块(25)与两侧支撑杆(16)连接,所述连接杆(21)的一端通过顶块(25)与一侧支撑杆(16)连接,连接杆(21)的另一端与踏板(14)的一端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7)外侧的两个矩形套管(8)内侧上部分别设有第一弹出机构(26)、第二弹出机构(27),第二弹出机构(27)上设有固定卡销(28),折叠杆(10)内设有与固定卡销(28)对应的定位卡销锁(2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卡销锁(29)下部具有方形底座,上部具有圆柱状的锁销孔(29a),锁销孔(29a)内设有卡合固定卡销(28)的弹性杆(29b)。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弹出机构(26)包括上部的第一弹簧挡板(26a)、中部的第一弹簧(26b)、下部的第一弹簧定位板(26c),第二弹出机构(27)包括上部的第二弹簧挡板(27a)、中部的第二弹簧(27b)、下部的第二弹簧定位板(27c)。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折叠杆(10)包括上部的折叠杆套筒(10a)和下部的折叠杆支腿(10b)。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折叠杆(10)上端通过转轴锁止装置(30)连接在矩形槽(9)内的转轴(31)上,转轴(31)通过方形连接板(32)与固定板(7)的下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杆(10)的长度小于侧杆(12)的长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架(11)呈折叠状态时,警示屏(1)下部与连接部(13)之间的距离为10~15c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消防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矩形套管(8)、折叠杆(10)、U型架(11)均采用铝合金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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