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电视的启动方法和智能电视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52479.2 | 申请日: | 2016-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21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左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3 | 分类号: | H04N21/44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26607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电视 启动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电视的启动方法和智能电视。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视机也朝着智能化的趋势发展。智能电视除具有传统的视频、游戏等功能外,还具有网络功能,能够实现电视、网络和程序之间的跨平台搜索。
目前,大部分智能电视的操作系统为安卓(Android)系统,由于智能电视的电视服务作为Android系统的一种服务,而Android系统中的所有服务都是在Android系统中的服务孵化器(zygote)和服务管理器(servicemanager)启动之后,依次启动的。因此,智能电视在启动过程,如图1所示,包括如下过程:
S101、智能电视在上电之后,启动系统内核(kernel);
S102、启动智能电视中的Android系统;
S103、Android系统中的所有服务(包括电视服务)依次启动;
S104、启动电视的开机动画;
S105、Android系统中的所有服务启动完毕;
S106、显示电视信号。
可见,现有智能电视启动时,需要等Android系统的所有服务均启动完毕之后,才能显示电视信号。由于Android系统的启动一般需要30s左右,用户需要等Android系统的启动完毕后,才能看到电视信号,用户等待时间较长,降低了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电视的启动方法和智能电视,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智能电视启动时,由于需要等Android系统的所有服务均启动完毕之后,才能显示电视信号,而导致用户等待时间较长,降低了用户体验的问题。
第一方面,一种智能电视的启动方法,该方法包括:
在智能电视上电之后,启动所述智能电视中的系统内核;
同时启动智能电视中的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和用于控制通过所述智能电视配置的信号源接口接收的电视信号的电视系统;
所述电视系统启动完毕后,在所述智能电视的显示屏上显示通过所述信号源接口接收到的电视信号。
其中,所述信号源接口包括模拟电视接口、数字电视接口、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HDMI、音频视频AV接口、分量视频接口、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中的至少一个。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启动所述电视系统,包括:
确定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
通过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接收音频信号或视频信号,解码接收到的音频信号或视频信号,得到能够在所述智能电视显示的电视信号。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包括:
将所述电视系统默认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或者
将用户最近一次使用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或者
将用户选择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用户选择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之前,还包括:
向用户提供信号源接口选择界面;
接收所述用户通过所述信号源接口选择界面选择出的信号源接口。
第二方面,一种智能电视,该智能电视包括:
内核启动模块,用于在所述智能电视上电之后,启动所述智能电视中的系统内核;
系统启动模块,用于同时启动智能电视中的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和用于控制通过所述智能电视配置的信号源接口接收的电视信号的电视系统;
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电视系统启动完毕后,在所述智能电视的显示屏上显示通过所述信号源接口接收到的电视信号。
其中,所述信号源接口包括模拟电视接口、数字电视接口、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HDMI、音频视频AV接口、分量视频接口、通用串行总线USB接口中的至少一个。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系统启动模块启动所述电视系统时,具体用于:
确定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
通过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接收音频信号或视频信号,解码接收到的音频信号或视频信号,得到能够在所述智能电视显示的电视信号。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系统启动模块确定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时,具体用于:
将所述电视系统默认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或者
将用户最近一次使用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或者
将用户选择的信号源接口,确定为初始使用的信号源接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5247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