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01019.4 | 申请日: | 2013-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6661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贺中桥;滕松;陈颖;许浩;刘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徐州供电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G61/12 | 分类号: | C08G61/12;C07D417/14;H01L51/50;H01L51/5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24 | 代理人: | 邓扬 |
地址: | 221005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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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层叠的具有阳极的衬底、发光层以及阴极层,所述发光层为主体材料和客体材料的混合物,其中主体材料如下所示的有机半导体材料:
其中,R为C1~C20的烷基,n为10~100的整数,客体材料为三[1-苯基异喹啉-C2,N]铱、双(4,6-二氟苯基吡啶-N,C2)吡啶甲酰合铱、[二(2′,4′-二氟苯基)吡啶][四(1-吡唑基)硼]合铱或者[二(2′,4′-二氟苯基)吡啶](四唑吡啶)合铱。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客体材料与所述主体材料的质量百分比为5%~2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构成阳极的材料为氧化铟锌或氧化锌铝,阴极为金属铝、银、金或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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