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通话中的屏幕录制方法及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610104700.4 | 申请日: | 2016-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24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1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遥 | 申请(专利权)人: | 掌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63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通话 中的 屏幕 录制 方法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视频通话中的屏幕录制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视频应用的普及,视频录制变得越来越常见。但是现有视频录制过程一般是在用户点击录制按钮之后开始录制视频,并且在再次点击该按钮之后停止录制视频。这种过程一般不容易抓住比较精彩的视频瞬间,例如在点击录制按钮开始录制视频时精彩的视频瞬间可能已经过去,或者发现抓住精彩的视频瞬间后点击停止录制时,从开始录制视频已经过去较长时间,精彩的视频瞬间只占冗长视频文件的很小一部分,必须再借用其他视频裁剪工具才能裁剪出较为简短的精彩视频瞬间。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录制方法及电子设备。
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录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视频通话过程中录制屏幕时获取提取视频指令;
根据所述提取视频指令,显示所述录制的视频的帧轨迹;
确定用户在所述帧轨迹上选择的起始视频帧和结束视频帧;
从录制的视频中提取从所述起始视频帧开始到所述结束视频帧结束的视频片段;以及
将所述提取的视频片段写入视频文件。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提取视频指令包括点击预设按钮、触发预设手势和预设语音输入中的至少一个。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可随用户的手势滚动显示。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帧轨迹具有头端按钮和尾端按钮,当触摸所述头端按钮时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向后滚动,当触摸所述尾端按钮时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向前滚动。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通话过程中获取录制指令;
根据所述录制指令,开始录制屏幕。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录制指令,向视频通话的其他用户发送录制通知。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六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通话过程中获取录制指令;
根据录制指令,向视频通话的其他用户发送录制请求;以及
在接收到来自视频通话的其他用户的同意消息之后,开始录制屏幕。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停止录制指令,停止录制视频。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发送所述提取的视频片段。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
指令获取模块,用于在录制视频过程中获取提取视频指令;
帧轨迹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提取视频指令,显示所述录制的视频的帧轨迹;
帧确定模块,用于确定用户在所述帧轨迹上选择的起始视频帧和结束视频帧;
提取模块用于,从录制的视频中提取从所述起始视频帧开始到所述结束视频帧结束的视频片段;以及
写入模块,用于将所述提取的视频片段写入视频文件。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提取视频指令包括点击预设按钮、触发预设手势和预设语音输入中的至少一个。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可随用户的手势滚动显示。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帧轨迹具有头端按钮和尾端按钮,当触摸所述头端按钮时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向后滚动,当触摸所述尾端按钮时所述帧轨迹内的视频帧向前滚动。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录制指令获取模块,用于在视频通话过程中获取录制指令;
录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录制指令,开始录制屏幕。
结合第二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掌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未经掌赢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10470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