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扩散元件、照明装置以及机动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1610118667.0 | 申请日: | 2016-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526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2 |
发明(设计)人: | 罗辑;陈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法雷奥照明湖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5/02;F21V7/04;F21V8/00;F21W101/02;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张启程 |
地址: | 430056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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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扩散 元件 照明 装置 以及 机动车辆 | ||
1.一种光扩散元件,包括:
光入射部,位于光扩散元件的第一侧的中央部分,用于接收入射光;
中央光反射部,位于光扩散元件的与第一侧相反的第二侧的中央部分;
光出射部,位于光扩散元件的第二侧、中央光反射部两边的位置处,供光线从光扩散元件射出;和
光引导部,位于光扩散元件的第一侧、光入射部两边的位置处,
其中,所述中央光反射部配置成将来自光入射部的入射光至少部分地向光引导部反射,所述光引导部设有棱镜阵列,所述棱镜阵列配置成将被中央光反射部反射的光至少部分地朝向光出射部反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阵列设置成以全反射方式对来自中央光反射部的光进行反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阵列的棱镜反射表面与夹角A的角平分线所成的角度为80-100度,所述夹角A是出光轴线和光出射部的对应于该棱镜反射表面的光出射表面朝向光扩散元件的第一侧形成的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的反射表面与夹角A的角平分线垂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阵列、中央光反射部和光入射部基本上相互平行地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光反射部由V形槽形成,其中V形槽的斜面构成中央光反射部的反射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的斜面的方向配置成对来自光入射部的入射光进行全反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的斜面与夹角B的角平分线所成的角度为80-100度,所述夹角B为光入射部上的光入射方向和光出射部的对应于该斜面的光出射表面朝向光扩散元件的第一侧形成的夹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的斜面与夹角B的角平分线垂直。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出射部的光出射表面垂直于出光轴线或相对于出光轴线倾斜。
11.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扩散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扩散元件由透光材料一体形成。
12.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光源;
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扩散元件;以及
光导部件,所述光导部件将从光源发出的光引导到所述光扩散元件的光入射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部件包括:
位于光导部件的一端的入光面,用于接收从光源发出的光;
出光面,位于光导部件的朝向光扩散元件的一侧;
出光引导面,位于光导部件的与出光面相反的一侧,
其中,进入光导部件的光在经过出光引导面的反射之后从出光面朝向光扩散元件的光入射部射出。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引导面设有棱镜阵列,所述棱镜阵列以全反射方式将在光导部件中传递至出光引导面上的光反射向出光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引导面上的棱镜阵列设置成使经由该棱镜阵列反射向出光面的光在出光面界面处不满足全反射条件以能够从出光面射出。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引导面上的棱镜阵列的延伸方向与光扩散元件上的棱镜阵列的延伸方向基本上垂直。
17.根据权利要求1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部件由导光棒、光导纤维或导光板制成。
18.一种机动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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