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操作模式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30561.2 | 申请日: | 2016-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685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2 |
发明(设计)人: | 王刚;李国盛;唐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6F3/0484;G06F3/0487;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鞠永善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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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操作 模式 控制 方法 装置 终端 电子设备 | ||
1.一种终端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控按键区,用于提供触控按键,包括:压力感应元件;
处理器;以及
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指令;
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为经由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来执行以下操作:
在屏幕亮起时,检测用户对所述触控按键区中的所述触控按键的按压操作;
当检测到所述按压操作时,根据所述按压操作,确定用户指令;以及
根据确定的所述用户指令,控制所述终端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
其中,根据所述按压操作,确定用户指令包括:
当检测到的所述按压操作为用户对所述触控按键区中的第一触控按键和第二触控按键以大于一预设的第一力度阈值的力量同时进行按压操作时,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右手单手模式指令;当检测到的所述按压操作为用户对所述触控按键区中的第三触控按键和第四触控按键以大于一预设的第二力度阈值的力量同时进行按压操作时,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左手单手模式指令;所述第三触控按键、所述第四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一触控按键、所述第二触控按键部分相同、均不相同或完全相同;且当所述第三触控按键、所述第四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一触控按键、所述第二触控按键完全相同时,所述第二力度阈值不等于所述第一力度阈值;所述第一触控按键、所述第二触控按键、所述第三触控按键及所述第四触控按键均由用户进行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按压操作,确定用户指令还包括:当检测到的所述按压操作为用户对所述触控按键区中的第五触控按键和第六触控按键以大于一预设的第三力度阈值的力量同时进行按压操作时,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中间单手模式指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触控按键、所述第六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一触控按键、所述第二触控按键部分相同、均不 相同或完全相同;且当所述第五触控按键、所述第六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一触控按键、所述第二触控按键完全相同时,所述第三力度阈值不等于所述第一力度阈值;或者,所述第五触控按键、所述第六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三触控按键、所述第四触控按键部分相同、均不 相同或完全相同;且当所述第五触控按键、所述第六触控按键与所述第三触控按键、所述第四触控按键完全相同时,所述第三力度阈值不等于所述第二力度阈值。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触控按键及所述第六触控按键均由用户进行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用户指令包括:左手单手模式指令、右手单手模式指令及中间单手模式指令;根据确定的所述用户指令,控制所述终端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包括:当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左手单手模式指令时,控制所述终端电子设备进入左手操作模式;当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右手单手模式指令时,控制所述终端电子设备进入右手操作模式;当确定所述用户指令为中间单手模式时,控制所述终端电子设备进入中间单手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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