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粱田除草组合物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47754.9 | 申请日: | 2016-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8504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2 |
发明(设计)人: | 彭学岗;金涛;张景远;赵德;崔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6 | 分类号: | A01N43/56;A01N43/42;A01N41/10;A01N39/04;A01N43/40;A01N43/653;A01N37/48;A01N47/36;A01N43/70;A01N43/90;A01N43/88;A01N37/40;A01P13/00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粱 除草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包括除草有效量的活性成分双唑草酮和活性成分B,其中,
活性成分双唑草酮结构式为
活性成分B选自以下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1)羟基苄腈类:溴苯腈、辛酰溴苯腈;
2)三唑啉酮类:唑草酮;
3)三嗪类:嗪草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双唑草酮与B的重量比为1-100:1-10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双唑草酮与B的重量比为1-50:1-5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双唑草酮与B的重量比为1-20:1-20。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中双唑草酮和B的质量百分含量占总量的1-9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中双唑草酮和B的质量百分含量占总量的10-80%。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还包含农药常规助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农药常规助剂包括载体、表面活性剂。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的具体制剂为乳油、水悬浮剂、微乳剂、悬乳剂、水乳剂、可分散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还包括安全剂C。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剂C选自吡唑解草酯、解毒喹、双苯恶唑酸、cyprosulfamide、萘二甲酸酐、氯草烯安、R-28725、AD-67、CGA-154281、CGA-43089、Hoe-70542、解草酮、解草安、BAS-145138、MON-13900、喹啉衍生物、磺酰脲类安全剂、磺酰胺类安全剂、2,4-D、新型解毒剂T和赤霉素中的一种或多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除草组合物在高粱田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用于防除高粱田中的阔叶类杂草和稗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14775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农业杀虫组合物及其用途
- 下一篇:一种柑橘园用除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