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0149701.0 | 申请日: | 2016-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038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发明(设计)人: | 周世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世军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20/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11255 | 代理人: | 毛燕生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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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分类 兑换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可以通过O2O模式实现异业联盟的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子币兑换技术不能兼顾解决跨行业和O2O模式(Online To Offline,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的问题,要么只能解决跨行业(像电子商务网站的积分制度),要么只能解决O2O模式(像团购网站模式)。尤其对于互联网上的高端消费,没有一个把线上和线下模式更好有效的结合起来的平台。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使用户在线下的平台协议底端商户消费所返还的电子币,能在另外一家高端商户消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应用于商品交易平台,包括:币值折现数和币钱兑换数,所述币钱兑换数为用户得到积分时所占该交易平台收入的比率,所述币值折现数为用户在使用币钱兑换数时,对于商家现金额度的比率,
币值折现数=币钱兑换数/商家折扣数。
更好地,计算出币钱兑换数还包括:该交易平台收入率、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和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
币钱兑换数=该交易平台收入率*(1-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
更好地,所述该交易平台收入率为用户在A商家消费的金额减去A商家折扣比例,所述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为平台运营所产生费用比率,所述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为商家利润提留所占该交易平台收入的比率。
更好地,所述A商家折扣比例为51%-99%。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的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可以进行跨高端行业和跨底端商铺消费。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可以使用户在线下的平台协议底端商户消费所返还的电子币,能在另外一家高端商户消费。
具体的兑换方法如下:
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应用于商品交易平台,包括:币值折现数和币钱兑换数,所述币钱兑换数为用户得到积分时所占该交易平台收入的比率,所述币值折现数为用户在使用币钱兑换数时,对于商家现金额度的比率,
币值折现数=币钱兑换数/商家折扣数。
计算出币钱兑换数还包括:该交易平台收入率、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和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
币钱兑换数=该交易平台收入率*(1-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
所述该交易平台收入率为用户在A商家消费的金额减去A商家折扣比例,所述该交易平台营销成本率为平台运营所产生费用比率,所述该交易平台毛利润率为商家利润提留所占该交易平台收入的比率。
所述A商家折扣比例为51%-99%。
举例说明:
A商家为高端消费商家,也就是说,该商家所出售的商品价格在1500元(人民币)以上的范围内,该A商家所打出的折扣为8折,平台营销成本率10%,公司毛利润率10%,消费者消费100元,得100币值,那么该100币值的兑换数为:
(100-80)*(1-10%-10%)=20*80%=16元,
也就是说,该消费者拿到100币值的实际兑换金额为16元,该消费者持该100币值到B商家消费,该B商家折扣为7折,那么该消费者在该B商家可抵现金的额度为:16/70%=22.85元。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电子币分类兑换方法,可以进行跨高端行业和跨底端商铺消费,用户在线下的平台协议底端商户消费所返还的电子币,能在另外一家商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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