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橡胶木材废弃物生产机制木炭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244028.9 | 申请日: | 2016-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70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15 |
发明(设计)人: | 吕忠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景洪市新源木业加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B53/08;C10B57/10;C10B57/00;C10L5/44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地址: | 666112 云南省德宏傣***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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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橡胶 木材 废弃物 生产 机制 木炭 方法 | ||
1.一种利用橡胶木材废弃物生产机制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经过下列各步骤:
(1)将橡胶木材废弃物按常规制成刨花和锯末,再将刨花和锯末在80~82℃下进行干燥,直至刨花和锯末的含水量为6~8%;
(2)将步骤(1)所得的刨花和锯末,按下列质量百分比的组分进行备料:刨花35~45%、锯末55~65%、碳粉0~2%;
(3)将步骤(2)的各组分混合后,在温度700~800℃、压力大于2500kgf的条件下进行热压制棒,得到棒炭;
(4)将步骤(3)所得棒炭置于密封窑中并在950~980℃下加热保温3天,以实现碳化,然后停止加热,使棒炭在密封窑中自然碳化3~4天,使棒炭的碳应力均匀;
(5)将步骤(4)所得棒炭从密封窑中移至室外晾放5~6天,使温度和湿度与外界达到平衡,即得到机制木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橡胶木材废弃物生产机制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的950~980℃是在密封窑外部加热,并使密封窑中的每个位置温度都能达到950~98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橡胶木材废弃物生产机制木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得机制木炭中表面不光滑、疏松易破碎的视为废炭,返回至步骤(2)中作为碳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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