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二级膜循环回收处理有机废气的工艺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347509.2 | 申请日: | 2016-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1316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3 |
发明(设计)人: | 魏昕;杨丽;栾金义;杨永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D53/04 | 分类号: | B01D53/04;B01D53/22;B01D5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卫平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2 | 代理人: | 符彦慈;董琪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二级 循环 回收 处理 有机 废气 工艺 装置 | ||
1.一种二级膜循环回收处理有机废气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油品储罐(1)、缓冲罐(2)、混气罐(3)、一级膜单元、活性炭吸附单元、压缩换热冷凝单元、二级膜单元、冷凝分液罐(9)、真空泵系统(8);
油品储罐(1)的出口与缓冲罐(2)的入口相连,缓冲罐(2)的出口与混气罐(3)的入口相连,混气罐(3)的出口与一级膜单元的入口相连,
一级膜单元的渗余侧与活性炭吸附单元的入口相连,一级膜单元的渗透侧与真空泵系统(8)的入口相连,
活性炭吸附单元设有尾气排放口(7),用于排放达标气;
活性炭吸附单元的解吸气出口与真空泵系统(8)的入口相连,
真空泵系统(8)的出口与冷凝分液罐(9)的入口相连,冷凝分液罐(9)的可凝气出口与压缩冷凝单元的入口相连,压缩冷凝单元的出口与二级膜单元的入口相连,
二级膜单元的渗余侧与混气罐(3)的入口相连,二级膜单元的渗透侧与真空泵系统(8)的入口相连;
所述油品储罐(1)的入口设有氮封气体管路(16)和压力控制器(21);
所述油品储罐(1)的出口与缓冲罐(2)的入口之间设有压缩机(4a);
所述混气罐(3)与一级膜单元之间设有压缩机(4b)、流量计(17)和阀门;
所述活性炭吸附单元的达标气出口通过四通阀(15b)与尾气排放口(7)连接;
所述真空泵系统(8)的出口与冷凝分液罐(9)之间设有压缩机(4c);
所述冷凝分液罐(9)的可凝气出口与压缩冷凝单元入口之间设有阀门(18);所述冷凝分液罐(9)的油相出口设有回收油储罐(19);
所述二级膜单元与混气罐(3)的入口之间设有电动阀(20);
所述压缩冷凝单元包括:氟利昂储罐(10)、冷凝器(12)、压缩机(13)、换热器(14)和两个阀门;
所述一级膜单元由若干一级膜组件(5)以串联或并联形式组合而成;
所述二级膜单元由若干二级膜组件(11)以串联或并联形式组合而成;
所述一级膜单元和二级膜单元的膜组件形式是卷式、碟片式或中空纤维形式;
所述活性炭吸附单元由两个活性炭吸附罐(6)通过四通阀(15a)并联组合而成;其中一个活性炭吸附罐(6)使用时,另一个则进行真空解吸、再生过程;
所述一级膜单元和二级膜单元所采用的膜为有机硅膜、嵌段共聚物膜或无机膜;
所述装置为固定设计或撬装式设计。
2.一种二级膜循环回收处理有机废气的工艺,应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级膜循环回收处理有机废气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待处理有机废气由油品储罐(1)进入缓冲罐(2),再由缓冲罐(2)进入混气罐(3),随后经过压缩机(4b)增加压力后进入一级膜单元进行膜分离;
2)一级膜单元的渗余侧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单元,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的气体达标后通过尾气排放口(7)排放;
3)一级膜单元的渗透侧浓气与活性炭吸附单元的解吸气经真空泵系统(8)进入压缩机(4c)增压,然后进入冷凝分液罐(9),分离后的可凝气体进入压缩冷凝单元进行经压缩、换热和冷凝,然后进入二级膜单元进行二级膜分离;
4)二级膜单元的渗余侧气体进入混气罐(3),由混气罐(3)进入一级膜单元和活性炭吸附单元进行循环处理;
5)二级膜单元的渗透侧浓气与一级膜单元的渗透侧气体并流通过真空泵系统(8)进入压缩机(4c)增压后,进入冷凝分液罐(9);
6)冷凝分液罐(9)中的不可凝气通过不可凝气回路定期释放,冷凝分液罐(9)中的油相进入回收油储罐(19);
所述活性炭吸附单元的吸附压力范围为0.1~1Mpa,真空解吸压力范围为绝压0Mpa~0.02Mpa;
所述一级膜单元的渗余侧压力范围为0.1~1M pa,温度低于50℃;渗透侧真空度为绝压0M pa~0.02Mpa;
所述二级膜单元的渗余侧压力范围为0.1~1Mpa,温度低于50℃;渗透侧真空度为绝压0Mpa~0.02Mpa;
所述压缩冷凝单元的压力范围为0.2Mpa~1.0Mpa,冷凝器温度范围为-10℃~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34750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