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紫苏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的组合物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610369704.5 | 申请日: | 2016-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409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冯冰;陆泽安;王帅;马来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Q19/02;A61Q19/08;A61K36/535;A61P17/00;A61P17/18;A23L33/10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张静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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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紫苏 提取物 紫草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包含紫苏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通过以下方法制备得到:
a)将紫苏用乙醇浸提,过滤,滤液减压浓缩,得到紫苏提取物;
b)将紫草用乙醇浸提,过滤,滤液减压浓缩,得到紫草提取物;
c)将步骤a)制备得到的紫苏提取物和步骤b)制备得到的紫草提取物合并后得到包含紫苏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的提取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和步骤b)的乙醇浸提步骤在50-70℃的水浴中进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和步骤b)中的乙醇浸提步骤采用体积浓度为90%以上的乙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紫苏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的重量比为1:16至16:1。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紫苏提取物和紫草提取物的重量比为1:8至16:1。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保护皮肤抗衰老方面的应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衰老通过清除DPPH自由基实现。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皮肤美白中的应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美白通过抑制酪氨酸酶实现。
10.一种含有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提取物的皮肤外用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在皮肤外用剂中的重量百分比为0.0001%-20%(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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