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0547997.1 | 申请日: | 2016-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2166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发明(设计)人: | 王慧绮;朱夏青;史梅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5/30 | 分类号: | G02B5/30;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任岩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学工***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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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一基板;
一显示介质层,设置于该基板上;
一偏光板,设置于该显示介质层上,该偏光板至少包含依序叠设的一第一膜层、一第二膜层及一第三膜层,该第一膜层与该第二膜层连接,该第二膜层与该第三膜层连接,该第一膜层的一第一下表面具有一第一边缘,该第二膜层的一第二下表面具有一第二边缘,该第三膜层的一第三下表面具有一第三边缘;
其中,在一与该基板平行的第一方向上,该第一边缘与该第二边缘于该基板的投影在该第一方向上具有一第一最短距离,该第二边缘与该第三边缘于该基板的投影在该第一方向上具有一第二最短距离,该第一最短距离与该第二最短距离互不相等;
其中该第一膜层具有一第一侧壁,且该第一侧壁与该第一下表面具有一第一夹角,该第二膜层具有一第二侧壁,且该第二侧壁与该第二下表面具有一第二夹角,该第一夹角不等于该第二夹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在该第一方向上,该第一膜层的该第一下表面的宽度大于该第二膜层的该第二下表面的宽度,且该第二下表面的宽度大于该第三下表面的宽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第二膜层的该第二边缘显露于该第三膜层外,而该第一膜层的该第一边缘显露于该第二膜层外。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在该第一方向上,该第二膜层的该第二下表面的宽度小于该第三膜层的该第三下表面及该第一膜层的该第一下表面的宽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第二膜层的该第二边缘于该基板的投影位于该第一膜层的该第一边缘及该第三膜层的该第三边缘在该基板的投影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含一框架,其中该框架环绕该基板,该第二边缘至该框架的水平距离大于该第三边缘至该框架的水平距离。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含一胶体,其中该胶体设置于该框架与该偏光板之间,且部分该胶体设置于该第一膜层与该第三膜层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基板为柔性基板。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含一支撑部,其中该支撑部设于该基板下,且一胶材设置于该支撑部与该基板之间,该显示介质层为有机层。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第一膜层、该第二膜层与该第三膜层的材质都不相同。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基板的面积大于该支撑部的面积。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括:
一对向基板,设置于该偏光板与该显示介质层之间,其中该显示介质层为一液晶分子层。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括:
一对向基板,设置于该偏光板与该显示介质层之间,其中该显示介质层为一微型发光二极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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