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视购物营销的方法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551994.5 | 申请日: | 2016-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238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智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脉聚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8 | 分类号: | H04N21/478;G06Q30/02;H04N21/2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 购物 营销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视购物营销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电视购物通过电视媒体发布商品信息广告,在电视或互联网网络上完成购物流程,然后通过物流单位将商品送货上门的“无店铺销售”模式。电视购物又分为电视直销和家庭购物二种。
电视购物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商品展示,追求推广效果。电视购物的优势在于价格较低,并且打破了区域的局限。这种营销方式因为免去了经营场地的成本而有效降低了经营费用,因此利润空间较大。从需求角度来讲,电视购物有效地满足了消费者,商家可以和消费者实现共赢,这促进了电视购物市场的迅速发展。
在电视购物较为发达的美国、韩国及日本,电视购物行业销售额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至12%,中国这一比例不足1%。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和潜力,预计到2020年,中国电视购物市场规模将达到1467.2亿元。
在电视购物推广过程中,红包营销是市场推广方式,为企业带来诸多帮助:
1、红包营销能够充分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用户参与到电视购物中来,不仅为平台带来了人气用户,同时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2、红包营销是移动支付阵地的拓展,原有的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延伸到理财、生活服务等领域。
3、红包营销是回馈用户,加强对用户的吸引力。用户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采用红包回馈客户,起到了教育和普及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扩大用户基础。
4、红包营销有助于增加用户粘性。用户轻松自如的参与红包活动,从中体会到乐趣和温暖;另一方面,红包可以引导用户消费,能够将营销活动与企业自身和周边的资源相结合,实现营销价值的自由释放,提升营销活动的效果。
现有的红包促销方案,需要在用户的购买活动结束后一段时间,由营销活动的组织方将红包返回用户的账户,红包返利与用户的购买行为之间存在时间滞后。时间滞后期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用户购物行为的积极性,甚至会使得用户打消购物的念头。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红包营销活动的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视购物营销的方法和系统,在电视购物行为发生的同时即将红包返回给用户,取消了红包返利的滞后期,促进了用户进行电视购物的积极性,并引导用户进一步的电视购物,增强了用户的黏性,提升了电视购物的营销效果,提高了电视购物平台的综合竞争力。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电视购物营销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配置返利红包资源;
用户参与摇一摇活动;
用户获得所述返利红包;
用户进行电视购物;
向用户派送微信红包。
进一步的,用户使用微信账户参与摇一摇活动,获得的所述返利红包存储于微信账户所对应的账户中。
进一步的,所述用户进行电视购物,进一步包括:
用户使用所述返利红包进行电视购物,系统自动存储返利红包的使用记录。
进一步的,用户电视购物成功后,系统再向用户发送微信红包。
进一步的,向完成电视购物并使用所述返利红包的微信账户派送微信红包。
进一步的,用户使用所述返利红包遵循返利红包使用规则;
向用户派送微信红包与使用返利红包一一对应。
进一步的,未使用所述返利红包完成电视购物、或使用所述返利红包但未完成电视购物的微信账户无法派送微信红包。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还提供了一种电视购物营销的系统,包括: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单元,微信平台,其中,
管理服务器用于分配所述返利红包资源、管理所述返利红包使用和管理微信红包派送;
数据库单元用于存储用户的购物记录、所述返利红包的获取记录和使用记录;
微信平台用于登陆微信账户、参与摇一摇活动和进行电视购物。
进一步的,数据库单元根据微信账户分别存储购物记录、所述返利红包的获取和使用记录,以及微信红包的派送记录。
进一步的,向用户派送微信红包与使用返利红包情况相一致。
本发明技术方案取消了红包返利的滞后期,在电视购物行为发生的同时即将红包返回给用户,增强了红包促销效果,促进了用户进行电视购物的积极性,并引导用户进一步进行电视购物,增强了用户的黏性,提升了电视购物的营销效果,提高了电视购物平台的综合竞争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脉聚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天脉聚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551994.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