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610757951.2 | 申请日: | 2016-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807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王勇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莱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7/18 | 分类号: | B62D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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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5345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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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强度 转向 节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转向节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
背景技术
转向节是汽车转向桥上的重要组成零件之一,车辆的转向由横拉杆操纵转向节,再由转向节带动车轮完成转向作业。但是,在现有的技术中,转向节具有较多不足之处,车辆在行驶时,转向节与其支架上承受较多的冲击载荷,从而易对其造成较大的磨损,且转向节支架在安装时亦需要较高的固定强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易磨损、强度不足、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撑主体、C形支撑和限位环,所述支架本体底部的一侧设有支架安装座,所述支架本体的边缘处均匀设有第一固定臂、第二固定臂、第三固定臂以及第四固定孔,且第一固定臂上设有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臂上设有第二固定孔,第三固定臂上设有第三固定孔,所述支架本体的上端设有支撑主体,支撑主体上设有C形支撑,且支撑主体、C形支撑、第一固定臂、第二固定臂以及第三固定臂为一体成型,所述C形支撑的的内部焊接有第二加劲板,所述C形支撑的两侧通过固定螺栓固定有限位环,限位环的内侧焊接有第一加劲板。
优选的,所述支架本体的底面上设有一体成型的凸起。
优选的,所述限位环呈C形,且限位环开口的大小与C形支撑开口大小相等。
优选的,所述第一加劲板与第二加劲板外侧的一端位于同一圆形曲线上,且第一加劲板与第二加劲板皆指向圆心。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第三固定孔以及第四固定孔的两侧的皆设有沉头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通过在支架的边缘处设置固定臂和固定孔,且在固定孔处是一种沉头孔,便于支架固定稳定性,同时由于支撑主体、C形支撑、第一固定臂、第二固定臂以及第三固定臂为一体成型结构,且在C形支撑的两侧固定限位环,提高了的支架的强度,延长了支架的使用寿命,通过在C形支撑和限位环的内侧设置加劲板,减小了转向节与支架之间的接触面积,从而减小了转向节与之间的磨损,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本体;2-支架安装座;3-支撑主体;4-C形支撑;5-固定螺栓;6-限位环;7-第一加劲板;8-第二加劲板;9-第二固定臂;10-第二固定孔;11-第一固定臂;12-第一固定孔;13-第三固定臂;14-第三固定孔;15-第四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高强度的转向节支架,包括支架本体1、支撑主体3、C形支撑4和限位环6,支架本体1底部的一侧设有支架安装座2,支架本体1的底面上设有一体成型的凸起,支架本体1的边缘处均匀设有第一固定臂12、第二固定臂9、第三固定臂13以及第四固定孔15,且第一固定臂12上设有第一固定孔11,第二固定臂9上设有第二固定孔10,第三固定臂13上设有第三固定孔14,第一固定孔11、第二固定孔10、第三固定孔14以及第四固定孔15的两侧的皆设有沉头孔,支架本体1的上端设有支撑主体3,支撑主体3上设有C形支撑4,且支撑主体3、C形支撑4、第一固定臂12、第二固定臂9以及第三固定臂13为一体成型,C形支撑4的的内部焊接有第二加劲板8,C形支撑4的两侧通过固定螺栓5固定有限位环6,限位环6呈C形,且限位环6开口的大小与C形支撑4开口大小相等,限位环6的内侧焊接有第一加劲板7,第一加劲板7与第二加劲板8外侧的一端位于同一圆形曲线上,且第一加劲板7与第二加劲板8皆指向圆心。
具体使用方式:该设备采用一体成型结构,在整体上保证的支架的强度,同时在C形支撑4的两侧安装有限位环6,并在C形支撑4和限位环6的内侧焊接加劲板,在保证支撑强度的条件下,减小了接触面积和生产成本,延长了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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