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有效
申请号: | 201610762990.1 | 申请日: | 2016-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7093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袁庆周;吴振国;张亚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9/025 | 分类号: | B23K9/025;B23K9/095;B23K9/12;B23K9/127;B23K9/18;B23K9/28;B23K103/04 |
代理公司: | 合肥鼎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2 | 代理人: | 叶丹 |
地址: | 23113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桁架 输送辊道 升降平移机构 输送单元 丝埋弧焊 智能 自动翻转机构 翻转机构 焊接机构 滑动设置 平移导轨 生产操作 危险系数 自动翻转 步进式 出料 龙门 焊接 | ||
1.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包括生产线输送辊道、结构桁架和智能控制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生产线输送辊道中间正上方设置有结构桁架,所述生产线输送辊道为步进式输送辊道,所述生产线输送辊道由多个输送单元组成,位于结构桁架下方的相邻输送单元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升降平移机构,所述升降平移机构底部滑动设置在平移导轨上,所述结构桁架下方两侧均设置有一套自动翻转机构,所述结构桁架上方两侧均设置有与自动翻转机构对应的智能龙门焊接机构,所述智能控制中心上连接有运动控制器和视觉控制器,所述运动控制器包括焊接运动控制器和输送翻转控制器,所述焊接运动控制器与智能龙门焊接机构的运动驱动信号端连接,所述输送翻转控制器与输送单元、升降平移机构、自动翻转机构的运动驱动信号端连接;
所述智能龙门焊接机构包括智能龙门焊接架、焊接控制柜、智能多丝埋弧焊接机头、焊剂回收机和焊丝盘,所述智能龙门焊接架内侧滑动设置在所述结构桁架外侧的上焊接滑轨上,所述智能龙门焊接架外侧滑动设置在与上焊接滑轨平行的下焊接滑轨上,所述下焊接滑轨固定在地面上,所述智能多丝埋弧焊接机头包括横向滑动装置、伸缩焊接臂、焊接枪以及视觉焊缝跟踪装置,所述智能龙门焊接架前侧面上设置有横向滑轨,所述伸缩焊接臂通过横向滑动装置滑动装配在横向滑轨上,伸缩焊接臂底部安装有焊接枪,所述焊接枪上配置有视觉焊缝跟踪装置,所述焊丝盘上的焊丝与焊接枪连接,所述焊剂回收机通过焊剂回收管与固定在伸缩焊接臂上的焊剂回收下送筒连接,所述焊接控制柜内设置有焊接运动控制器和视觉控制器,所述视觉控制器上连接有用于存储焊缝数据模板的存储器,所述视觉焊缝跟踪装置包括均与视觉控制器连接的工业相机和线型激光发射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滑轨的滑动方向与上焊接滑轨的滑动方向相垂直设置,所述上焊接滑轨的滑动方向与生产线输送方向相平行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平移机构通过底部设置的滑轮与平移导轨滑动配合,所述升降平移机构内部设置有驱动滑轮运动的平移电机,所述升降平移机构上方设置有升降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平移机构内设置有与升降台连接的升降液压缸。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平移机构内设置有与升降台连接的升降气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翻转机构包括翻转机壳和翻转机导轨,所述翻转机壳上端开设有左臂开口和右臂开口,所述左臂开口内设置有翻转左臂,所述右臂开口内设置有翻转右臂,所述翻转左臂和翻转右臂上均安装有相互叠合的翻转齿盘,两个翻转齿盘通过转轴转动安装在翻转机壳内壁上,所述翻转左臂上的翻转齿盘与翻转机壳内的左齿条啮合连接,所述左齿条与左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所述翻转右臂上的翻转齿盘与翻转机壳内的右齿条啮合连接,所述右齿条与右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所述翻转机壳两侧底部活动安装在翻转机导轨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驱动电机和右驱动电机均为伺服电机,所述翻转左臂和翻转右臂上侧均固定有支撑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桁架前端和后端均设置有人行上下扶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构智能高效多丝埋弧焊接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单元包括输送支架、输送辊和输送电机,输送支架上安装有输送辊,输送辊通过传动机构与输送支架上的输送电机输出端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76299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