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布式事务处理的方法、装置与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0790099.9 | 申请日: | 2016-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978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发明(设计)人: | 姜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6 | 分类号: | G06F9/46;G06F16/2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杨文娟;刘芳 |
地址: | 开曼群岛大开曼***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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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布式 事务处理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分布式事务处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用于向分布式事务协调器发送目标事务的分支请求,所述分支请求中包括所述目标事务的修改项的信息;
分布式事务协调器,用于接收所述分支请求,并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若判断结果为否,则形成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与所述修改项之间的映射关系,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为所述目标事务的全局事务日志;
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具体用于:
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对应有第二全局事务日志;
若判断出所述修改项对应有第二全局事务日志,则确定所述第二全局事务日志的标识是否与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的标识相同;
若确定结果为相同,则触发执行分支事务的操作;
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
若确定结果不相同,则重复执行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的操作,直至判断结果为否,执行形成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与所述修改项之间的映射关系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具体用于:
若判断出所述修改项未对应有第二全局事务日志,则判断出所述修改项未被占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
若重复执行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的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间阈值或者次数超过预设次数,则停止所述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的操作,并向终端发送用于表示所述分支事务执行失败的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终端还用于:向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发送目标事务的创建请求;
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根据所述创建请求生成所述目标事务的第一全局事务日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分支事务日志和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位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的内存中。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分支事务日志和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位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的外置存储器中。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
接收针对各分支事务的执行结果,并向所述终端发送各执行结果,若接收到所述终端返回的全局提交命令,则释放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与所述修改项之间的映射关系;
所述终端还用于:接收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发送的各执行结果,并根据各所述执行结果判断是否返回全局提交命令。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
若接收到所述终端返回的全局提交命令,则删除所述目标事务对应的所有日志。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事务协调器还用于:持久化所述分支请求。
10.一种分布式事务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目标事务的分支请求,所述分支请求中包括所述目标事务的修改项的信息;
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
若判断结果为否,则形成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与所述修改项之间的映射关系,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为所述目标事务的全局事务日志;
所述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包括:
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对应有第二全局事务日志;
若判断出所述修改项对应有第二全局事务日志,则确定所述第二全局事务日志的标识是否与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的标识相同;
若确定结果为相同,则触发执行分支事务的操作;
若确定结果不相同,则重复执行判断所述修改项是否被占用的操作,直至判断结果为否,执行形成所述第一全局事务日志与所述修改项之间的映射关系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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