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及具有其的食品处理机在审
申请号: | 201610808304.X | 申请日: | 2016-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888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陈炜杰;唐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3/07 | 分类号: | A47J43/07;A47J27/00;A47J31/44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处理机 加热 容器 具有 | ||
1.一种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杯体组件,所述杯体组件内形成有加热腔,所述加热腔的外侧形成有导热腔,所述导热腔覆盖所述加热腔的腔壁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导热腔内填充有导热介质,且所述导热介质与所述加热腔的腔壁接触;
发热元件,所述发热元件设在所述杯体组件上用于加热所述导热介质,且所述发热元件与所述加热腔的腔壁间隔开;
测温元件,所述测温元件设在所述杯体组件上用于检测所述加热腔内的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测温元件设在所述加热腔的周壁或底壁上,且所述测温元件位于所述加热腔的外侧或伸入所述加热腔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元件上依次串联有熔断体和可恢复温控器,所述熔断体和所述可恢复温控器均设在所述杯体组件上,所述熔断体设在所述导热腔的底壁的外表面、底壁的内表面、周壁的外表面或周壁的内表面上,所述可恢复温控器设在所述导热腔的底壁的外表面、底壁的内表面、周壁的外表面或周壁的内表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腔包括位于上部的侧上壁和位于下部的侧下壁,所述侧下壁的上周沿与所述侧上壁的下周沿相连,所述侧下壁的至少一部分在从上往下的方向上由外向内收缩,所述侧下壁从上往下逐渐向内收缩至所述加热腔的最低点,所述侧下壁的底部呈平板或下凹的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侧下壁的上周沿与所述侧上壁的下周沿直接连接;
或所述侧下壁的上周沿与所述侧上壁的下周沿之间连接有过渡部,所述过渡部呈轴线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环形,所述过渡部的上周沿与所述侧上壁的下周沿相连,所述过渡部的下周沿与所述侧下壁的上周沿相连,所述过渡部在过轴线的截面上呈内凸的弧形、外凸的弧形、直线形、曲线形或折线形。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腔设置成包覆所述加热腔的底部,且所述导热腔内的导热介质的液位高度不高于所述加热腔深度的5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组件包括:
杯体,所述杯体内限定出所述加热腔;
包络层,所述包络层设在所述杯体的下部并位于所述杯体外侧,所述包络层呈上面敞开的盒体形状,所述包络层的上周沿与所述杯体的外表面相连以在所述包络层与所述杯体之间限定出封闭的所述导热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包络层环绕所述杯体的下部设置,且所述包络层与所述杯体下部的周壁之间限定出所述导热腔,所述测温元件设在所述杯体的底壁上。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络层的上周沿与所述杯体底壁的下表面相连,且所述导热介质注满所述导热腔;
或所述包络层包覆所述杯体的下部,且所述包络层的上周沿与所述杯体周壁相连,所述包络层与所述杯体下部的周壁和底壁之间限定出所述导热腔,且所述导热腔包覆所述加热腔的下部,所述导热介质的液位不低于所述加热腔底面或充满所述导热腔;
或所述包络层包覆所述杯体的下部,所述包络层呈环形,所述包络层的上周沿与所述杯体周壁相连,所述包络层的下周沿与所述杯体底壁的周缘相连,所述包络层与所述杯体下部的周壁之间限定出所述导热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处理机的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热元件设在所述导热腔的外侧;
或所述发热元件设在所述导热腔的外壁面上;
或所述导热腔的外壁面上设有与所述导热介质内外相对的导热板,所述发热元件安装在所述导热板上;
或所述发热元件设在所述导热腔内,所述导热介质包覆所述发热元件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发热元件具有接线柱,所述接线柱与所述导热腔的外壁相连并穿出所述导热腔的外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808304.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