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元件有效
申请号: | 201610825760.5 | 申请日: | 2016-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8749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户谷真悟;坊山美乡;河合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合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L33/24 | 分类号: | H01L33/24;H01L33/38;H01L3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艳君;李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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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元件 | ||
1.一种发光元件,是由III族氮化物半导体构成,具有多个分别发光的第一元件区域,并在各所述第一元件区域设置有p电极以及n电极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第一元件区域的各发光区域的平面图案是圆周或者圆弧,
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的一方的平面图案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平面图案的内侧对置设置且中心以及中心角与该圆周或者圆弧相同的圆、扇型、圆周或者圆弧,
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的另一方的平面图案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平面图案的外侧对置设置且中心以及中心角与该圆周或者圆弧相同的圆周或者圆弧,
在比所述第一元件区域靠近外侧,具有与所述第一元件区域电分离,未设置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而且不发光的第二元件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各发光区域的平面图案的面积的平均值设为S0,所述各发光区域的平面图案的面积S为0.9×S0以上1.1×S0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第一元件区域并联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宽度为5~20μ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发光元件发绿色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作为使用了塑料光纤的光通信的光源用途。
7.一种发光元件,是由III族氮化物半导体构成,具有发光的一个第一元件区域,并在所述第一元件区域设置有p电极以及n电极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元件区域的发光区域的平面图案是圆周或者圆弧,
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的一方的平面图案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平面图案的内侧对置设置且中心以及中心角与该圆周或者圆弧相同的圆、扇型、圆周或者圆弧,
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的另一方的平面图案是与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平面图案的外侧对置设置且中心以及中心角与该圆周或者圆弧相同的圆周或者圆弧,
在比所述第一元件区域靠外侧,具有与所述第一元件区域电分离,未设置所述p电极以及所述n电极而且不发光的第二元件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区域的圆周或者圆弧的宽度为5~20μm。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发光元件发绿色光。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
作为使用了塑料光纤的光通信的光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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