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明目饮料在审
申请号: | 201610895607.X | 申请日: | 2016-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508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4 |
发明(设计)人: | 刘振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恒安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A23L2/60;A23L33/105;A61K36/534;A61P27/02;A61P29/00;A61P25/00;A61K33/00;A61K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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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0180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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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明目 饮料 | ||
1.一种明目饮料,其包含水和包含成分焰消、白芷和雄黄的至少一种组合,其特征在于,还包含成分脑荷叶提取物和/或脑荷叶研磨粉。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成分焰消、白芷、雄黄、脑荷叶提取物、脑荷叶研磨粉的总和不超过所述明目饮料的重量或体积的5%,优选1%,特别是0.1%。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从1-10%的成分与水和/或醇的混合物开始,在进行顺势疗法稀释之后,所述成分以D4至D100,特别是D5至D100的稀释物存在。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其具有290mmol/kg+/-15%的同渗浓度。
5.根据权利要求4中任一项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其具有低于5,理想地低于4的pH值。
6.根据权利要求5中任一项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碳水化合物含量为至少3%。
7.根据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为了掩蔽所述成分的气味,以添加剂形式以所述成分的约三倍的量包含甜叶菊糖苷。
8.根据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的明目饮料,其特征在于,为了掩蔽所述成分的气味,以添加剂形式以所述成分的约千倍的量包含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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