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票据管理装置及电子票据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970098.2 | 申请日: | 2016-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1653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妹尾八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光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Q20/04 | 分类号: | G06Q20/04;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梁婷 |
地址: | 日本国福冈县福冈***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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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票据 管理 装置 方法 | ||
1.一种电子票据管理装置,其具有:
存储部,所述存储部积存包含电子票据的使用上限额、使用权者、及结算者、以及指定所述电子票据的用途的信息的电子票据信息;
用途管理部,所述用途管理部取得来自所述结算者即第1用户的使用目的指定,将积存于所述存储部的所述电子票据信息中的指定所述用途的信息设定或变更为在所述使用目的指定中指定的内容;
转让管理部,所述转让管理部取得来自于所述结算者即所述第1用户的转让请求,将积存于所述存储部的所述电子票据信息中的所述使用权者变更为在所述转让请求中被指定的第2用户;
交易管理部,在仅限于所述使用权者即所述第2用户在所述使用上限额内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情况下,进一步限定为在使用目的在所述用途的范围内的情况下,所述交易管理部允许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交易;以及
结算处理部,所述结算处理部在所述交易管理部允许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交易的情况下,进行将在所述交易中使用的所述电子票据的使用上限额与所述交易中的实际的使用金额之间的差额返还给所述电子票据的所述结算者即所述第1用户的结算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票据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电子票据信息进一步包含所述电子票据的有效期,
在所述使用权者于所述使用上限额内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情况下,进一步限定为在使用日期时间在所述有效期内的情况下,所述交易管理部允许使用该电子票据的交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票据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结算处理部在所述结算处理的前阶段中,仅就所述使用上限额部分进行事前结算,并在所述结算处理中,根据实际的使用金额进行修正处理。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票据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结算处理部在所述结算处理中仅就所述使用金额部分进行事后结算。
5.一种电子票据管理方法,其为电子票据管理装置所进行的电子票据管理方法,并包含如下步骤:
积存包含电子票据的使用上限额、使用权者、及结算者、以及指定所述电子票据的用途的信息的电子票据信息;
取得来自所述结算者即第1用户的使用目的指定,将积存的所述电子票据信息中的指定所述用途的信息设定或变更为在所述使用目的指定中指定的内容;
取得来自于所述结算者即所述第1用户的转让请求,将所述电子票据信息中的所述使用权者变更为在所述转让请求中被指定的第2用户;
在仅限于所述使用权者即所述第2用户在所述使用上限额内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情况下,进一步限定为在使用目的在所述用途的范围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该电子票据的交易;
在于所述允许步骤中允许使用所述电子票据的交易的情况下,进行将在所述交易中使用的所述电子票据的所述使用上限额与该交易中的实际的使用金额之间的差额返还给所述电子票据的所述结算者即所述第1用户的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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