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文件管理方法、文件管理装置和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0972427.7 | 申请日: | 2016-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5810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5 |
发明(设计)人: | 龙全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 | 分类号: | H04N21/41;H04N21/414;H04N21/4363;H04L29/06 |
代理公司: | 11415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蕾<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地址: | 100085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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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文件 管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 ||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文件管理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与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信息;确定所述第一标识信息是否属于预设标识集合;若所述第一标识信息属于预设标识集合,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对文件的复制、剪切或删除的操作指令时,对所述文件执行相应操作。根据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在确定第一标识信息属于预设标识集合的情况下,智能电视可以将移动终端列入更高权限的名单中,从而为移动终端开放更多的权限,使得移动终端对于智能电视的操作不仅限于改变频道,而可以对其中的文件进行复制、剪切、删除等操作。相对于在智能电视上进行执行上述操作,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执行上述操作更加方便。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文件管理方法、一种文件管理装置和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智能电视和手机的普及,智能电视和手机的互动功能也越来越多,例如通过手机代替遥控器,对智能电视进行远程遥控操作;将手机作为热点,智能电视通过连接至手机进行上网。
虽然在相关技术中,智能电视和手机之间能够进行一些互动,但是这些互动让然限于上述几种情况,而对于更高权限的操作,例如对于智能电视中文件的转移、删除等操作,则仍然只能在智能电视上进行操作,操作较为不便。
发明内容
本公开提供一种文件管理方法、一种文件管理装置和一种电子设备,以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不足。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文件管理方法,适用于智能电视,该方法包括:
与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信息;
确定所述第一标识信息是否属于预设标识集合;
若所述第一标识信息属于预设标识集合,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对文件的复制、剪切或删除的操作指令时,对所述文件执行相应操作。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标识信息属于预设标识集合,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对文件的复制或剪切的操作指令时,获取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目标终端的第二标识信息;
确定所述第二标识信息是否属于所述预设标识集合;
若所述第二标识信息属于所述预设标识集合,对所述文件执行相应操作。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标识信息属于预设标识集合,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显示所述文件位置的指令时,确定所述智能电视是否处于播放状态;
若所述智能电视处于播放状态,维持所述播放状态,将所述文件所在文件夹的画面传输至所述移动终端;
若所述智能电视未处于播放状态,显示所述文件所在文件夹的画面,将所述文件所在文件夹的画面传输至所述移动终端。
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一标识信息不属于预设标识集合,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对文件的复制、剪切或删除的操作指令时,向所述移动终端传输提示信息。
可选地,所述文件存储于所述智能电视中,或存储于连接于所述智能电视的存储设备中。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文件管理装置,适用于智能电视,该装置包括:
连接单元,被配置为与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
获取单元,被配置为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标识信息;
标识确定单元,被配置为确定所述第一标识信息是否属于预设标识集合;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接收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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