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拍摄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982193.4 | 申请日: | 2016-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183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4 |
发明(设计)人: | 原田裕士;出水义房;玉置友康;畑山弘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5/217;H04N17/00;B60S1/02;B60R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李洋,舒艳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拍摄 系统 | ||
1.一种拍摄系统,被搭载于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拍摄系统具备:
拍摄装置,该拍摄装置透过车辆的玻璃拍摄车外;
升温部,该升温部用于至少使所述拍摄装置的拍摄范围中所含的玻璃的区域升温;
图像处理部,该图像处理部判定所述拍摄装置所拍摄的拍摄图像是否清晰;以及
控制部,该控制部在所述图像处理部判定为拍摄图像不清晰的情况下,使所述升温部工作从而使所述玻璃的区域升温,
如果从所述升温部工作起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未消除,则所述控制部在经过规定时间时停止所述升温部的工作,禁止以后的所述升温部的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处理部具有判定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是否已消除的功能,
如果所述图像处理部判定为在从所述升温部工作起经过规定时间时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未消除,则所述控制部禁止以后的所述升温部的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处理部具有判定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是否已消除的功能,
如果所述图像处理部判定为在从所述升温部工作起经过规定时间之前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已消除,则所述控制部不禁止经过规定时间后的所述升温部的工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拍摄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升温部的工作禁止中,如果所述图像处理部判定为拍摄图像不清晰的状态已消除,则所述控制部解除所述升温部的工作禁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未经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98219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