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采用磷石膏制备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1008874.7 | 申请日: | 2016-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307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2 |
发明(设计)人: | 张云;陈跃;姜玉凤;张文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云 |
主分类号: | C04B11/26 | 分类号: | C04B11/26 |
代理公司: | 宜昌市慧宜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6 | 代理人: | 彭娅 |
地址: | 435000 湖北省黄石***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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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采用 石膏 制备 改性 材料 方法 | ||
1.一种采用磷石膏制备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为:
1)对磷石膏加水进行洗涤,洗涤时的浆体质量浓度在60-70%;然后静置,再加入PAM除去悬浮物,最后沉淀脱水;
2)将步骤1)得到的物料在170-200℃进行烘干,并粉碎球磨,然后与磷尾渣及工业炉渣按照干基质量比为85:3-5:8-12进行混合,得到改性磷石膏;
3)将改性磷石膏与添加剂分别依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混合,得到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洗涤之前的磷石膏符合GB/T23456-2009的标准,pH在1.9-5.3之间,F-含量<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水洗后的得到废水回收循环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磷尾渣及工业炉渣均为粉状,且粉碎后得到的磷石膏粉、磷尾渣粉及工业炉渣粉在0.45微米的筛余比<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的改性磷石膏的比表面积为450m2/kg~520m2/kg。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的磷尾渣的铬、砷、镉、汞、铅有害物质及元素不能超标,pH在5-9之间,且P2O5的含量小于7wt%;其中和反应后其水溶性P2O5和水溶性F、不溶性P2O5和水溶性F的排放符合GB8978-1996要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的工业炉渣的限制物指标为:铬、砷、镉、汞、铅有害物质及元素不能超标,其烧失量<8wt%,SiO2硅含量>35wt%,Al2O3<10wt%。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的添加剂为粘稠剂和/或着色剂。
9.采用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制备的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
10.采用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制备的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在预拌砂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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