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10064.5 | 申请日: | 2016-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800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李汉;刘云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普惠创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44288 | 代理人: | 谭启斌,罗峰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线上 交易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步骤: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交易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构冻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步骤: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合作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步骤: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签收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发出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解除指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步骤包括持票人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现人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步骤中: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5.一种线上电票交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装置: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交易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构冻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装置: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合作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装置: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签收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发出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解除指令。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装置包括持票人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现人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收。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装置中: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9.一种线上电票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执行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的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普惠创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广州普惠创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01006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