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盖板分体式自卸车车厢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18747.5 | 申请日: | 2016-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968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袁毅;张炜杰;曹洪强;陈冰;康学文;米江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1/28 | 分类号: | B60P1/28;B60P7/0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12107 | 代理人: | 张义 |
地址: | 30045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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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盖板 体式 卸车 车厢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货物运输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盖板分体式自卸车车厢。
背景技术
运输车辆,尤其是自卸车车厢一般包括厢体,上端与所述的厢体铰接的尾门,同时,在厢体上还设置有对开式或者侧翻式顶盖,这种结构的车厢虽然能够实现自卸功能,同时能防止货物在运输处从车厢内迸溅出来。
通常厢体内装的货物较多,因此,顶盖一般为从两侧到中间部位逐渐隆起来的结构,当前的开合式盖板,为了满足左右部分合拢盖严的要求,将盖板的下半部分设置为带有隆起的结构,这样的结构设置使得在打开盖板进行卸货的时候,隆起的盖板在一侧占用的空间较大,严重影响了自卸车在有限空间内的作业。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盖板分体式自卸车车厢,以解决当前的盖板结构设计所带来的严重影响自卸车在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的问题。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盖板分体式自卸车车厢,包括厢体、开合式盖板,所述开合式盖板左右结构对称,每个部分均包括第一分盖板和第二分盖板,所述第一分盖板为倒V型板,所述第二分盖板为平面板,第一分盖板下端与第二分盖板铰接,所述第一分盖板内侧面与第一支柱的一端铰接,第一支柱的另一端与设置于所述厢体上的旋转轴铰接,所述第二分盖板内侧面与第二支柱的一端铰接,第二支柱的另一端与厢体外侧面铰接,所述旋转轴通过设置于厢体上的驱动机构驱动旋转。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将盖板设置为分体式结构,使得当盖板打开的时候,第二分盖板与第一分盖板的连接处无夹角,大大降低了作业空间的占用,可以满足实际需求,便于在产业上推广和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盖板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厢体,2-第一分盖板,3-第二分盖板,4-第一支柱,5-驱动机构,6-旋转轴,7-第二支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应当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所述的“连接”和用于表达“连接”的词语,如“相连接”、“相连”等,既包括某一部件与另一部件直接连接,也包括某一部件通过其他部件与另一部件相连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属于“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部件或者模块、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与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部件或者模块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部件或者模块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上”的部件或者模块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部件或者模块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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