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桥牌计算机博弈的叫牌数据库构建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34072.3 | 申请日: | 2016-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767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段琢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84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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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桥牌 计算机 博弈 叫牌 数据库 构建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不完全信息的计算机博弈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桥牌计算机博弈的叫牌数据库构建方法。
背景技术
桥牌是一种深受人们喜爱的智力游戏,包含叫牌和打牌两个阶段。在叫牌阶段,叫牌各方根据某种约定的叫牌体系表达自己的牌型与牌力,进而商定合适的定约。
桥牌计算机博弈利用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叫牌和打牌,属于不完全信息博弈领域;自动叫牌一直被认为是桥牌计算机博弈系统设计的难点问题之一;导致桥牌计算机博弈系统自动叫牌模块复杂化的主要因素包括:(1)信息不完全;(2)叫牌过程受到对方干扰;(3)叫牌体系的不完备性和二义性;(4)叫牌体系难以利用计算机语言描述。
在现有技术中,Ginsberg, M. L.提出了一种蒙特卡洛叫牌方法(参见,Ginsberg, M. L. (2001). Gib: 《Imperfect information in a computationally challenging game》,Journal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search,2001,),其主要步骤包括:(1)给定一个叫牌数据库Z,可选的叫品集合B;(2)构造与历史叫牌一致的牌局的集合D;(3)对于B中的任一叫品b、D中的任一牌局d,根据叫牌数据库Z确定在选择的叫品b之后的最终定约,并利用双明求解器来评价其得分,记为s(b,d);(4)返回使得∑ds(b,d)最大的叫品d;其中叫牌数据库Z由一系列规则构成;该技术的主要缺点在于:采用基于规则的方式实现叫牌数据库,使得叫牌数据库难以进行检索、增加和修改。
发明内容
该技术的整体思路为将桥牌的叫牌规则利用关系型数据表达出来,并提供基于这种表达方式的检索和扩展方法,用于桥牌计算机博弈初始阶段叫牌;首先设计关系型叫牌数据库表结构并建立可以扩展的叫牌数据库,叫牌数据库表中除内置了标准的自然叫牌体系和精确叫牌体系外,还可以扩展到任意一种叫牌体系;其次公布了一种基于叫牌数据库的精确匹配叫牌方法,该方法根据叫牌信息和本人的牌型及点力从叫牌数据库中搜索合适的叫品;在没有找到匹配的叫品时,系统通过人机交互的方式输入人类专家的叫品并根据人类专家的叫品扩展叫牌数据库;
(1)关系型叫牌数据库表结构如表1:
表1 叫牌数据库bidsystem
其中,“C”表示草花,“D”表示方块,“H”表示红心,“S”表示黑桃,“NT”表示无将;
注1:“ZR”表示自然叫牌体系,“JQ”表示精确叫牌体系,此外,还可以定义其它叫牌体系;
注2:Bid 、POpenBid 、PResponseBid 、POpenBid2、OppBid 、PCompetiveBid 等字段的取值范围为集合{0, 11, 12, 13, 14, 15, 21, 22, 23, 24, 25, 31, 32, 33, 34, 35, 41, 42, 43, 44, 45, 51, 52, 53, 54, 55, 61, 62, 63, 64, 65, 71, 72, 73, 74, 75, 80, 90},其中0表示“Pass”,80表示“Double”,90表示“ReDouble”,11表示“1C”,12表示“1D”,13表示“1H”,14表示“1S”,15表示“1NT”,21表示“2C”,22表示“2D”,23表示“2H”,24表示“2S”,25表示“2NT”,31表示“3C”,32表示“3D”,33表示“3H”,34表示“3S”,35表示“3NT”,41表示“4C”,42表示“4D”,43表示“4H”,44表示“4S”,45表示“4NT”,51表示“5C”,52表示“5D”,53表示“5H”,54表示“5S”,55表示“5NT”,61表示“6C”,62表示“6D”,63表示“6H”,64表示“6S”,65表示“6NT”,71表示“7C”,72表示“7D”,73表示“7H”,74表示“7S”,75表示“7NT”;
注3:1表示“开叫”,2表示“应叫”,3表示“开叫方再叫”,4表示“争叫”,5表示“应叫方再叫”,6表示“争叫应叫”;
注4:当BidType=2时,该字段表示同伴开叫叫品;当BidType=3时,该字段表示本人开叫的叫品;
注5:当BidType=3时,该字段表示同伴应叫叫品;当BidType=5时,该字段表示本人应叫叫品;
注6:当BidType=5时,该字段表示开叫方再叫的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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