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49725.5 | 申请日: | 2016-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05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发明(设计)人: | 广泽仁;宫崎加代子;武田有广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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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
第1基板,具有在第1方向上延伸的栅极布线和在与上述第1方向交叉的第2方向上延伸的源极布线;以及
第2基板,与上述第1基板对置地配置,具有在与上述栅极布线对置的位置形成的第1遮光层、在与上述源极布线对置的位置形成的第2遮光层、和形成在上述第1遮光层及第2遮光层之上的着色层;
上述显示装置具有被上述栅极布线以及上述源极布线划分出的副像素;
上述着色层,在与上述副像素对应的位置上在上述第1方向上具有第1宽度;
上述第1宽度大于上述副像素的上述第1方向的宽度;
形成在与上述第1遮光层重叠的位置的上述着色层具有与上述第1宽度不同的宽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遮光层的上述第2方向的宽度大于上述第2遮光层的上述第1方向的宽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2遮光层形成在上述第1基板与上述着色层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2基板还具备外覆层,上述外覆层将上述第1遮光层及第2遮光层和上述着色层覆盖而形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2基板还具备外覆层,上述外覆层形成在上述第1遮光层与上述着色层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副像素具有在上述第1方向上依次排列的第1副像素、第2副像素以及第3副像素、和与上述第1副像素至上述第3副像素在上述第2方向上相邻且在第1方向上依次排列的第4副像素、第5副像素以及第6副像素;
上述着色层具有形成于上述第1副像素以及上述第4副像素的第1着色层、形成于上述第2副像素以及上述第5副像素的第2着色层、以及形成于上述第3副像素以及上述第6副像素的第3着色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着色层连续地形成于上述第1副像素以及上述第4副像素,上述第2着色层以岛状分别形成于上述第2副像素以及上述第5副像素,上述第3着色层连续地形成于上述第3副像素以及上述第6副像素。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与上述第1遮光层重叠的位置上,上述第1着色层和上述第3着色层的某一方在上述第1方向上的宽度形成得大于上述第1宽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形成在与上述第1遮光层重叠的位置的上述着色层具有与上述第1遮光层的上述第2方向上的宽度同等或其以下的宽度。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着色层、上述第2着色层以及上述第3着色层具有在上述第1遮光层上延伸的部分,
上述延伸的部分形成在分别不同的上述第1遮光层上。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着色层、上述第2着色层以及上述第3着色层具有在相同的上述第1遮光层上延伸的部分;
上述延伸的部分分别在上述第1方向上具有不同的宽度。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相同的上述第1遮光层上的上述第1着色层、上述第2着色层以及上述第3着色层相互不重叠地形成。
13.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着色层的颜色是蓝;
上述第2着色层的颜色是绿;
上述第3着色层的颜色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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