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门锁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22961.5 | 申请日: | 2016-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7993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06 |
发明(设计)人: | 刘翔飞;刘玉会;杨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7/04 | 分类号: | E05B7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殷玲;吴鹏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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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锁定元件 锁定杆 机动车门锁 锁定 转动杆 解锁位置 驱动装置 锁定位置 线性运动 致动杆 锁叉 锁爪 转动 配备 转换 | ||
1.一种具有锁定机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锁叉和锁爪,还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3)和用于锁定元件(3)的驱动装置(5,6,7),其中,锁定元件(3)撞击锁定杆(4),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14)引导到对于锁定机构不起作用的锁定位置以及引导到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元件(3)经由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从而转动杆(12)将锁定元件(3)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4)的摆动,其中,在锁定位置,与锁定杆(4)相互作用的致动杆(14)通过其触发侧端部(14a)完全接合到锁定杆(4)的凹部(4a)中,在解锁位置,致动杆(14)的触发侧端部(14a)与锁定杆(4)的凹部(4a)相隔一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在锁定位置,由致动杆(14)和安装在其上的锁定杆(4)组成的组合杆(14,4)具有对应于用于锁定机构的触发杆(2)的空行程的距离(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在解锁位置,所述组合杆(14,4)能够与触发杆(2)相互作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转动杆(12)配备有输入销(12a)和输出销(12b)。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转动杆(12)是爪状的并且其轴线(13)位于致动杆(14)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元件(3)配备有用于接合转动杆(12)的输入销(12a)的升起部(11)。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12)的输出销(12b)接合在所述锁定杆(4)上的引导件(20)中以用于其冲击。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元件(3)借助于弹性元件(15)保持在两个稳定位置,即,锁定位置和解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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