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36947.0 | 申请日: | 2016-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487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杨廷;廖金远;李世光;魏颖娣;李增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D1/02 | 分类号: | G21D1/02;G21D3/0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王基才 |
地址: | 518124 广东省深圳市大***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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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核电厂 最终 系统 | ||
1.一种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用于非安全级用户的非安全系列,以及至少一个用于安全级用户的安全系列,所述非安全系列和安全系列包括设备冷却水系统和厂用水系统,所述厂用水系统包括冷却泵组和换热器组,其特征在于:每个系列的厂用水系统均成组配置冷却水池和冷却塔组,所述冷却水池位于冷却泵组上游,冷却塔组分别与换热器组出水口和冷却水池连接;冷却水池上游设有与外部水域连通的补水池,每个系列的冷却水池分别与补水池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厂用水系统还包括分别与补水池和外部水域连通的沉淀水池,冷却水从外部水域进入沉淀水池后进行沉淀,经由补水渠进入到补水池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水池与外部水域之间设有过滤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水池通过至少一个补水渠与补水池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水池与补水池连通的管道,以及补水渠与补水池连通的管道上设有闸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系列还包括一与换热器组出水口连接并直接通向外部水域的应急排水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最终热阱系统包括一个用于冷却非安全级用户的非安全系列以及两个用于冷却安全级用户的安全系列。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最终热阱系统包括两个用于冷却非安全级用户的非安全系列以及四个用于冷却安全级用户的安全系列,用于热负荷大的机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系列中将安全级用户分为事故缓解组、正常停堆组和乏燃料冷却组,安全系列可单独为事故缓解组、正常停堆组和乏燃料冷却组提供冷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机组处于正常运行工况时,所述安全系列带载正常停堆组和乏燃料冷却组,隔离事故缓解组。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发生事故的工况时,所述安全系列带载事故缓解组和乏燃料冷却组,隔离正常停堆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安全系列中的冷却泵组、换热器组和冷却塔组均满足非安全级的要求。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系列中的冷却泵组、换热器组和冷却塔组均满足安全级的要求。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最终热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系列配备有相互独立的厂用电源、应急电源和独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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