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图像数据的传输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41352.4 | 申请日: | 2016-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511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肖永立;蔡庆;郑同伟;黄楠;黄晨雨;张达;孟维波;丁涛;杨济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江舟,董文倩 |
地址: | 10003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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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图像 数据 传输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图像数据的传输系统。
背景技术
在变电站运维作业中,一线的作业人员需要将现场的作业图像回传给现场指挥人员和其他组员,以便指挥人员能够实时掌控施工情况。现有的技术方案是在作业人员的头上固定一个WIFI摄像头,然后将图像回传给指挥人员所在地的主机,这种方案不足之处为作业人员无法精确掌控被拍摄的位置,也看不到回传的图像,也无法对拍摄位置进行准确调整,进而导致回传的图像往往不是指挥人员想要的图像,再就是WIFI在强遮挡的环境下传输很不稳定,甚至根本就无法传输。由于WIFI技术抗遮挡能力弱,通信距离短,无法适应变电站运维现场的强遮挡环境的无线网络视频传输。
针对相关技术中图像信息的传输距离较短的技术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图像数据的传输系统,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图像信息的传输距离较短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图像数据的传输系统,该系统包括位于变电站中目标区域内的图像采集设备、通讯设备以及智能终端,位于监控站的监控终端,其中,智能终端与通讯设备无线连接,用于通过通讯设备接收监控终端下达的采集指令;图像采集设备与通讯设备无线连接,用于按照采集指令的指示采集变电站中目标区域内的图像数据;通讯设备用于采用超短波通讯将图像数据传输至监控终端;监控终端用于展示图像数据。
进一步地,通讯设备包括:第一通讯模块,第一通讯模块用于提供无线通讯热点,其中,智能终端和图像采集设备通过无线通讯热点与通讯设备无线连接;第二通讯模块,第二通讯模块用于采用超短波通讯与监控终端通讯连接。
进一步地,第一通讯模块提供的无线通讯热点包括WIFI热点。
进一步地,第二通讯模块采用超短波通讯时的通讯频率在150MHZ至850MHZ之间。
进一步地,第二通讯模块采用超短波通讯时的通讯频率在330MHZ至350MHZ之间。
进一步地,智能终端还用于通过通讯设备获取图像采集设备采集器到的图像数据,并展示图像数据。
进一步地,目标区域内的通讯设备还用于与其他区域内的通讯设备进行超短波通讯。
进一步地,目标区域内的通讯设备在接收到监控终端下达的控制指令时,按照控制指令的指示调整与其他区域内的通讯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速率。
进一步地,目标区域内的通讯设备还用于作为指定区域内通讯设备的中继终端,将从指定区域内通讯设备接收到的数据传输至监控终端。
进一步地,通讯设备包括:编码模块,用于采用LDPC编码技术对图像数据进行编码;调制发送模块,与编码模块连接,用于将编码后的图像数据采用COFDM调制技术进行调制,并将采用COFDM调制技术调制后的图像数据传输至监控终端。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传输系统包括位于变电站中目标区域内的图像采集设备、通讯设备以及智能终端,位于监控站的监控终端,智能终端与通讯设备无线连接,用于通过通讯设备接收监控终端下达的采集指令;图像采集设备与通讯设备无线连接,用于按照采集指令的指示采集变电站中目标区域内的图像数据;通讯设备用于采用超短波通讯将图像数据传输至监控终端;监控终端用于展示图像数据,通过采用超短波通讯技术,可以保证更长的传输距离,从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图像信息的传输距离较短的技术问题,实现了增加图像信息的传输距离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图像数据的传输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未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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