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13402.5 | 申请日: | 2016-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86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6 |
发明(设计)人: | 李彦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彦民 |
主分类号: | C02F3/12 | 分类号: | C02F3/12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郭红岩 |
地址: | 056802 河北省邯***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培养 颗粒 污泥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废水处理工艺,即一种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及相应装置,其特征是在反应区上部安装导流装置,将反应区的完全混合流流态导流成对流流态,并在这样的流态下形成好氧颗粒污泥。实施上述培养好氧颗粒污泥方法的装置包括反应器体、进水装置、出水装置、排泥装置、曝气装置、导流装置,利用导流装置将反应区的混合流流态导流成对流流态。本发明所述的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及装置能形成成熟稳定的好氧颗粒污泥,且其操作运行条件简单;对反应器的高径比也没有特别要求;可以实现好氧颗粒污泥技术的工程化应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水处理工艺,具体涉及一种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1911年Mishillla等最早发现了好氧颗粒污泥(Aerobic Granular Sludge)。好氧颗粒污泥是微生物通过自凝聚作用形成的颗粒状活性污泥。与普通活性污泥相比,它具有能提高反应器污泥活性和生物量浓度、减少剩余污泥的排放量、不易发生污泥膨胀、良好的沉降性能、抗冲击能力强、能承受高有机负荷、集不同性质的微生物(好氧、兼氧和厌氧微生物)于一体等优点,成为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近年来的研究结果表明,好氧颗粒污泥技术的应用前景相当诱人。但目前好氧颗粒污泥技术还停留在实验阶段,未应用于工程实践。主要原因是好氧颗粒污泥的培养困难。从目前公开的文献来看,培养需要在苛刻的条件下才能形成,比如:反应器需要很大的高径比、特定的有机负荷、特定的水流剪切力、特定的营养比、特定的沉淀时间、水力停留时间、还有特定的运营模式、或者需要提供载体等等,而这些条件也是目前各学者研究的重点。但是这些苛刻的条件在工程化的应用中是很难满足的,因此很难实现好氧颗粒污泥技术的工程化应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常规操作运行条件下且能工程化应用的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及相应装置。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培养好氧颗粒污泥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反应区上部安装导流装置,将反应区的完全混合流流态导流成对流流态,在这样的流态下形成好氧颗粒污泥。
一种实施上述培养好氧颗粒污泥方法的装置,包括反应器体、进水装置、出水装置、排泥装置、曝气装置、导流装置,其特征是利用导流装置将反应区的完全混合流流态导流成对流流态,并在这样的流态下形成好氧颗粒污泥。
关于好氧颗粒污泥的形成机理以及在什么样的条下才能形成颗粒污泥,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认知。现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反应器的高径比、有机负荷率、溶解氧、水流剪切力、沉淀时间、水力停留时间、体积交换率与排水时间、COD、氨氮、磷之比、运行模式等这些因素均影响颗粒污泥的形成。而这些因素是否真的是好氧颗粒污泥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并未得到充分验证,各学者有不同的研究结论。本发明经过大量实验证明,利用导流装置将反应区原来的完全混合流流态导流成一种特殊的流态,本发明称之为“对流流态”,在这种流态条件下就可以形成好氧颗粒污泥。这里所说的对流流态并非要求将反应区全部导流成绝对的对流流态,可以是以对流流态为主或对流流态占比达到一定程度。要使反应区形成对流流态,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导流装置;二是曝气。反应区只有曝气没有导流装置,那么其流态是完全混合流流态;而在反应区上部安装导流装置后,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反应区的流态会形成对流流态,或者说其流态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变得有规律。形成好氧颗粒污泥的关键是在反应区形成对流流态,而形成对流流态的关键之一是需要有导流装置。本发明在实施例中所列举的几种导流装置是为了更充分说明如何使反应区形成好氧颗粒污泥形成所需要的流态——本发明所述的对流流态,并非限制,其它类似装置如果能使反应区形成对流流态,即与本发明所述的导流装置作用相同,也就等同于本发明所述的导流装置。
为了形成良好的对流流态,曝气装置的曝气盘一般优选布置在导流装置的每个导流区的正下方,且一个导流区正下方优选布置一个曝气盘。导流区的大小、形状与曝气装置的大小、形式有关,比如曝气管。如果是曝气管,导流区的形状可以选择长方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彦民,未经李彦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21340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