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14971.1 | 申请日: | 2016-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283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3 |
发明(设计)人: | 谭宁;邹晓敏;王德涛;王雄爽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1/00 | 分类号: | B60R11/00;G01M15/10;G01N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10220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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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架 测试设备 车载排放 固定支架 后门 固定牢固 角度可调 排放测试 地连接 可活动 支撑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所述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适于与车辆的后门相连;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第一支架可活动地连接,且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之间的夹角的角度可调,所述第二支架适于与车辆的后门相连,且所述第二支架上设有用于支撑排放测试设备的支撑部。根据本发明的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对车载排放测试设备的固定牢固,且结构简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排放测试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
背景技术
随着大气法对空气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排放法规提出对车辆进行实际道路行驶中的排放测试。目前国际上相应的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可以包括气体排放测试设备、颗粒物排放测试设备、排气流量测试设备几个部分。其中,气体排放测试设备、颗粒物排放测试设备可放置在车辆驾驶舱或货舱中,根据法规要求,排气流量测试设备距离车辆排气尾管有最长距离要求,需安装在排气尾管的附近。由于车辆本身设计和排放测试设备本身的设计均未考虑排放测试设备与车辆之间的安装固定,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相关技术中,排放设备与车辆连接固定方式是:采用吸盘、拉带、钢丝等将排放测试设备(例如流量计)吸附或捆绑在车身的排气管附近,测试过程中由于车辆行驶的震动,甚至会导致排气测试装置和排气管断开,导致排气测试失败,存在改进空间。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提出一种使用方便、固定可靠的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
根据本发明的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适于与车辆的后门相连;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第一支架可活动地连接,且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之间的夹角的角度可调,所述第二支架适于与车辆的后门相连,且所述第二支架上设有用于支撑排放测试设备的支撑部。
根据本发明的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结构简单、可以将排放测试设备牢固地固定在车辆的后门上,使用便利。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架上设有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二连接部沿车辆的高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第一连接部适于与所述后门的上沿相连,所述第二连接部适于与所述后门的下沿相连。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架上设有后门连接部,所述后门连接部适于与所述后门的下沿相连。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架为U型,所述第一支架的底梁沿车辆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支架的底梁的至少一部分适于止抵后门的上部或后车窗,所述第一支架的两个侧梁沿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为设在所述第一支架的侧梁上的固定孔或固定把手。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底梁上设有第一防滑部,所述第一防滑部适于与车辆的后门的上部或后车窗直接接触。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架为U型,所述第二支架的底梁沿车辆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支架的底梁的至少一部分适于止抵后门的下部,所述第二支架的两个侧梁沿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后门连接部为设在所述第二支架的侧梁上的固定孔或固定把手。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固定支架还包括调节固定杆,其中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均设有多个调节部,所述调节固定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支架的多个调节部中的一个可拆卸地相连,所述调节固定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支架的多个调节部中的一个可拆卸地相连,以将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间的夹角固定在预定角度。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均为U型,所述第一支架的两个侧梁分别一一对应地与所述第二支架的两个侧梁可转动地相连,所述调节固定杆为两个,两个所述调节固定杆沿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同一侧的所述调节固定杆、所述第一支架的侧梁、所述第二支架的侧梁限定出三角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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