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联网平台的终端设备即插即用的实现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26148.2 | 申请日: | 2016-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056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3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燕;闵丽娟;卢捍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微慧公用通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G06Q10/06;G06Q30/06 |
代理公司: | 32241 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唐小红 |
地址: | 241001 安徽省芜***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联网 平台 终端设备 即插即用 实现 方法 | ||
1.一种基于物联网平台的终端设备即插即用的实现方法,包括物联网系统结构即物联网平台系统、服务器环境、Internet、网关、传感/执行终端,其特征在于,传感/执行终端通过WPAN/PAN连接网关,网关通过Internet连接服务器,物联网平台系统运行在服务器上;用户通过物联网应用发送控制命令,控制命令经过平台系统的解析和处理,再通过Internet发送给网关,由网关通过PAN/WPAN转发给传感/执行终端,最终由终端实现控制命令的执行;传感/执行终端采集的各种传感信息通过PAN/WPAN转发给网关,再通过Internet转发给物联网平台系统,具体包括:
1)所述终端定义为具有一个能够接入物联网网关的网络节点,并能够收发数据的设备;一个终端有一个或多个端点;端点的具体实现是具体的传感器/执行器数据,或是用于其他目的的数据:控制策略数据,终端状态数据的收发端点;
2)终端的收发数据功能被定义在整个即插即用的范畴内为数据端点,平台与终端的交互被简化为数据的收发;数据传输的底层不考虑数据端点数据之间的关联,同时只定义而不执行其解析;由上层应用执行数据的解析和解决其关联;
3)终端类型被确定后,要定义平台数据库中终端类型的描述数据,与即插即用相关的描述包括终端本身、终端包含的数据端点的类型、各类型端点数据解析程序的入口的描述;终端能够接入系统运行的前提是它必须属于一种在数据库中有描述的已知的终端类型;
4)已经确定合法类型的终端的基础数据必须即通过条形码或RFID识别自动或手动录入终端数据库,与即插即用的终端数据包括:终端标识、终端类型、生产厂家、终端状态、终端用户;基础数据的录入在终端生命周期不同的阶段进行;
5)数据库中维护从订货到弃用的终端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同状态,其中与即插即用操作有关的状态包括:出厂状态、就绪状态、离线状态、在线状态、故障状态、退出即弃用状态;
终端由出厂ID即由生产厂家及其定义的串号标识和系统ID两种标识来唯一识别,其中前者是终端固有的,后者是注册以后由平台分配;
6)接入系统的另一个前提是:每个终端必须属于一个全权用户,该用户具有对终端的布放、配置、读写生命周期中各种操作的所有权限,平台对终端和全权用户的关联在销售过程中实现,或作为终端注册过程的一个前置步骤进行;
这里有个前提,当需要进行替换时,新旧终端的类型必须一致;
上述前提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终端通过自动化注册过程接入平台,各种应用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使用这些终端;
所述6)终端注册和终端替换过程的操作序列如下:
6-1)终端向网关发送注册请求,请求信息的参数中包括出厂ID,网关把接收到的请求转发给物联网平台;
6-2)平台对注册请求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允许,把注册认可的信息发给网关,由网关转发给终端;其中认可信息的参数中包括系统ID;如果不允许,把拒绝注册的信息发给网关,由网关转发给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6)新终端注册和终端替换过程时,物联网平台的操作过程如下:
步骤6-1):接收注册请求,判断终端状态是否正常,此时正常是指就绪状态;如果不正常,转向步骤6-2);如果正常,转向步骤6-3);
步骤6-2):平台进行异常处理,并发送拒绝注册的信息;
步骤6-3):判断是新增终端还是替换终端,如果是新增终端,转向步骤4);如果是替换终端,转向步骤5);
步骤6-4):为终端分配一个新的系统ID,并发送注册认可的信息;
步骤6-5):平台数据库中写入一条替换记录,记录中包括新旧终端的出厂ID;并更改原有终端的状态为“退出状态”,并把分配给原有终端的系统ID分配给该替换的新的终端;然后发送注册认可的信息;
在此前提是当需要进行替换时,新旧终端的类型必须一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注册成功后,如果需要接入平台,操作要通过网关进行;由于终端具有唯一的系统ID,因此,终端在网关之间是移动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微慧公用通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安徽微慧公用通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226148.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