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64291.0 | 申请日: | 2016-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711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孙大淼;赵宫明;朱海虎;孙路;潘高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24 | 分类号: | H04W4/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130021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信 业务 计费 方法 设备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及设备,用于提供一种新的计费方式,避免给运营商造成损失。其中,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订购请求消息;所述订购请求消息用于请求订购通信业务套餐;确定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是否为实时计费方式;其中,所述实时计费方式为从所述通信业务套餐的订购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若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为所述实时计费方式,则通过所述实时计费方式对用户订购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及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运营商通过固定计费方式对用户订购的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固定计费方式是指,从用户订购通信业务套餐后的固定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例如固定时刻一般为用户订购次日的零点。然而,这种方式可能导致运营商漏收费。例如,用户订购了通信业务套餐之后就使用了该通信业务套餐,但是在固定计费方式所规定的开始计费的时刻到来之前,用户又退订了该通信业务套餐,则通过固定计费方式就无法对用户已使用的该通信业务套餐提供的流量等资源进行计费。
可见,目前的计费方式存在漏洞,会给运营商带来损失。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及设备,用于提供一种新的计费方式,避免给运营商造成损失。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方法,所述计费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订购请求消息;所述订购请求消息用于请求订购通信业务套餐;
确定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是否为实时计费方式;其中,所述实时计费方式为从所述通信业务套餐的订购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
若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为所述实时计费方式,且所述通信业务套餐的订购时刻不是固定计费方式开始计费的时刻,则通过所述实时计费方式对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其中,所述固定计费方式为从订购后的固定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
可选的,在对用户订购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之后,还包括:
在开始对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后,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添加标识信息;其中,所述标识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已被计费;
可选的,在通过固定计费方式对所述用户订购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时,确定所述通信业务套餐是否已添加所述标识信息;其中,所述固定计费方式为对用户所订购的所有通信业务套餐从订购后的固定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
若确定所述通信业务套餐已添加所述标识信息,则禁止通过所述固定计费方式对所述用户订购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
可选的,若确定所述通信业务套餐未添加所述标识信息,则通过所述固定计费方式对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
可选的,若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为所述实时计费方式,且所述通信业务套餐的订购时刻为第一时刻,则通过所述实时计费方式或所述固定计费方式对所述用户订购的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进行计费;
其中,所述固定计费方式为从订购后的固定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所述第一时刻与所述固定时刻为同一时刻。
第二方面,提供一种通信业务的计费设备,所述计费设备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订购请求消息;所述订购请求消息用于请求订购通信业务套餐;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为所述通信业务套餐设置的计费方式是否为实时计费方式;其中,所述实时计费方式为从所述通信业务套餐的订购时刻开始进行计费的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26429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变号呼叫的方法及装置
- 下一篇:组网通信方法及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