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够照明的警示锥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17363.0 | 申请日: | 2016-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959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发明(设计)人: | 卢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理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E01F9/654 | 分类号: | E01F9/654;E01F9/615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 代理人: | 方惠春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能够 照明 警示 | ||
1.一种能够照明的警示锥,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带有蓄电池的底座、具有大、 小开口端的锥状体、伸缩杆及照明体,所述锥状体大开口端与底座一体相连, 所述照明体通过一铰接帽与伸缩杆一端相连,该伸缩杆另一端穿过锥状体小开 口端伸入锥状体内,所述铰接帽通过伸缩杆带动能与锥状体小开口端配合是的 所述照明体置于锥状体内;所述照明体通过穿射在伸缩杆内导线与蓄电池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够照明的警示锥,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表面上 设置有太阳能板,该太阳能板与蓄电池相连,形成储电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够照明的警示锥,其特征在于:所述锥状体的小开 口端的端面上设置有用于控制照明体开关的重力感应开关。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意一项所述的能够照明的警示锥,其特征在于:所述 照明体为卤素灯泡或LED灯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理工学院,未经厦门理工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01736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市政多功能道路吸尘护栏
- 下一篇:一种高速公路特情示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