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雾筒形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46166.1 | 申请日: | 2016-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844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13 |
发明(设计)人: | 吕海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08 | 分类号: | G03B17/08;H04N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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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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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雾筒形 摄像机 | ||
1.一种防雾筒形摄像机,包括镜头、前盖和视窗玻璃,所述前盖的前端面上设置有视窗玻璃,所述前盖上还设置有通孔,镜头穿过通孔与视窗玻璃位于同一光路上,所述镜头和视窗玻璃之间留有空隙,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盖的后端面开设有灌胶槽,所述灌胶槽与通孔相连通,灌胶槽内灌胶使镜头与视窗玻璃之间形成一独立空间,所述前盖的前端面上还设置有干燥剂存放槽,所述干燥剂存放槽与独立空间相连通,干燥剂放置于干燥剂存放槽内吸收独立空间内的湿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雾筒形摄像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挡片,所述挡片套设在镜头的镜筒上且位于灌胶槽和通孔的连接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雾筒形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灌胶槽的侧面成斜坡状且开口部直径大于与通孔连接部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雾筒形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剂存放槽有多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雾筒形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剂存放槽直径小于视窗玻璃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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