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80513.2 | 申请日: | 2016-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674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黄刚强;林先松;储伟;黄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睿斯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举起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9/00 | 分类号: | B66C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1814 上海市奉贤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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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洁净室 用电 葫芦 小车 系统 | ||
1.一种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动葫芦小车、主梁、不锈钢板;
主梁的下翼缘板的上表面铺设有不锈钢板;
电动葫芦小车包括小车车体、小车车轮、导向轮;设置在小车车体上的导向轮紧贴于主梁的下翼缘板侧边,设置在小车车体上的小车车轮行走于所述不锈钢板上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小车车轮的表面为镀镍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导向轮的表面为镀镍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不锈钢板的内侧延伸出弯曲部,其中,所述弯曲部的形状与所述主梁的腹板与下翼缘板之间的圆角连接处的形状相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下翼缘板分别位于主梁腹板两侧的部分上铺设的不锈钢板的上表面均与同一水平面平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不锈钢板的宽度小于下翼缘板宽度的一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洁净室用电动葫芦小车系统,其特征在于,下翼缘板的外侧齐平于不锈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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