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139577.5 | 申请日: | 2016-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725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魏国;韩亚强;王俊峰;傅瑞德;唐雅玲;贾东魁;寇海波;于永会;张金旭;侯净涛;冯克;魏胜坤;张晓力;刘博;崔晓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08 | 代理人: | 张洪年 |
地址: | 065201 河北省廊坊市三***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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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水泥 协同 处置 可燃 液态 危险废物 物料 输送 装置 | ||
1.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装置位于吸风罩内,其包括物料存储装置(1)、容器密封装置(2)、保护气体发生装置(3)、液体密封装置(4)和废物处理装置(5);所述物料存储装置(1)通过管路分别连通容器密封装置(2)、液体密封装置(4)和废物处理装置(5),每条管路均设有无火花泵送装置和自动开关阀门装置;所述物料存储装置(1)还连通保护气体发生装置(3),其内自下而上能形成废液层、液体密封层和气体密封层;所述吸风罩的出风口连接气体处理装置(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容器密封装置(2)的壳体采用氟塑料及加氟橡胶二次密封,其出口采用丝扣旋转固定管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存储装置(1)的体积为1.5立方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密封层、液体密封层和废液层内依次设有气体压力传感器装置(6)、液位自动计量装置A(7)和液位自动计量装置B(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火花泵送装置的泵体采用氟塑料材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装置还设有自动控制系统装置(9),其通过气体压力传感器装置(6)、液位自动计量装置A(7)、液位自动计量装置B(8)输送的数据,对相应管路上的自动开关阀门装置的开启或关闭进行控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燃液态危险废物的物料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密封层中的气体为随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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