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可拆式底板的电烤箱有效
申请号: | 201620896296.4 | 申请日: | 2016-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379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彬;钟锦富;吴文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302 | 代理人: | 顿海舟,李唐明 |
地址: | 528437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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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可拆式 底板 电烤箱 | ||
1.一种具有可拆式底板的电烤箱,包括设有炉腔的烤箱本体,所述炉腔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有上电热元件和下电热元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电热元件的上方设有可拆式底板,所述可拆式底板上设有多个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式底板通过固定导轨与炉腔两侧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式底板上设有可抽提式提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抽提式提手由提手主体、限位垫圈和固定螺钉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烤箱还包括用于放置待烹饪的食物的搁架,所述搁架通过设于所述炉腔两侧的搁架安装导轨置于炉腔内。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烤箱还包括用于放置待烤食物的烤杆,所述烤杆通过设于所述炉腔两侧的烤杆固定件或所述炉腔两侧设置的凹槽置于炉腔内。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式底板由不锈钢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式底板在靠近所述烤箱本体的烤箱门的一端设有与所述烤箱本体相匹配的弯折部,所述弯折部弯折的角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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