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光源模组和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991570.6 | 申请日: | 2016-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305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李长华;马海云;彭华焱;陈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K9/20 | 分类号: | F21K9/20;F21K9/64;F21V2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5 | 代理人: | 许志勇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源 模组 照明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光源模组和采用该光源模组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照明技术的快速发展,照明装置在人们生活中已经不可或缺,人们绝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光照环境下,如何提高照明装置的照明效果也愈发受到业内重视。
现有的照明装置一般包括光源模组以及与光源模组电性连接以向光源模组提供工作所需电力的电源模组,后续通过调整光源模组内发光源的数量来调整照明装置的照明效果。然而,照明装置所应用的照明环境类型较多,例如商业照明、办公照明等,均存在被照物颜色不够细腻真实的问题,仅调整发光源的数量,不能解决光源模组对被照物颜色还原方面的性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光源模组和照明装置,能够提升照明装置的照明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光源模组,包括:
固态光发生器,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在被点亮时,将会发射出峰值波长在445~455nm范围内的光线;
荧光组件,包括:
第一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480~515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30nm的光线;
第二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80~610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80nm的光线;
第三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635~670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8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在被点亮时,将会发射出峰值波长为45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均在16~34%。
优选的,所述第一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为49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二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为60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三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为66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一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10~19%。
优选的,所述第二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7~18%。
优选的,所述第三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15~38%。
优选的,所述荧光组件包括:
第四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15~530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90nm的光线;
第五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30~545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90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四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为525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五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为535nm的光线。
优选的,所述第四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5~13%。
优选的,所述第五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9~19%。
优选的,所述第四荧光器件和第五荧光器件均为绿色荧光器件。
优选的,所述固态光发生器为蓝光发光器或紫光发光器。
优选的,所述第一荧光器件为蓝色荧光器件,所述第二荧光器件为黄色荧光器件,所述第三荧光器件为红色荧光器件。
优选的,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的光线为白光。
优选的,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的光线的一般显色指数Ra至少为98和/或显色指数CRI至少为96。
优选的,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的色温在3500~4500K范围内。
优选的,所述光源模组还包括承载所述固态光发生器与所述荧光组件的光源板以及与所述固态光发生器电性连接的驱动电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前述实用新型内容所述的光源模组;
电源模组,电性连接所述光源模组,为所述光源模组提供工作所需电力。
优选的,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覆盖于所述光源模组上的光学元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99157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便于安装的LED灯头
- 下一篇:一种LED光源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