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及其减震器有效
申请号: | 201621069531.7 | 申请日: | 2016-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450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戚林;陈佰活;王刚;吕高峰;叶文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9/18 | 分类号: | F16F9/18;F16F9/36;F16F9/42;F16F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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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及其 减震器 | ||
1.一种减震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贮油缸;
工作缸,所述工作缸设在所述贮油缸内,所述工作缸的下端设有用于与所述贮油缸连通的底阀;
连杆,所述连杆可沿轴向方向往复运动地设在所述工作缸内,所述连杆的下端设有活塞;
金属制成的导流缸,所述导流缸设在所述工作缸与所述贮油缸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缸的至少一部分邻近所述底阀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导向座,所述连杆穿过所述导向座,所述贮油缸和所述工作缸的上端均与所述导向座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缸的上端与所述导向座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缸的下端与所述底阀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板,所述连接板分别与所述导流缸的下端和所述底阀的下端面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缸的下端的至少一部分敞开。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缸的高度小于所述工作缸的高度。
9.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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