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有效
申请号: | 201621095343.1 | 申请日: | 2016-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471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宋巍;张海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V9/00 | 分类号: | G01V9/00;F21V3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14106 | 代理人: | 杨秉一 |
地址: | 032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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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矿井 发光 | ||
1.一种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LED光源、导光线绳和第二LED光源,第一LED光源设置在锤球本体内;所述导光线绳设置在锤球本体的顶端,所述第一LED光源的光线沿着导光线绳向锤球本体外侧照射;所述第二LED光源中包括若干个第一LED灯,若干个第一LED灯分布在锤球本体的外侧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线绳为透光软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LED光源,第三LED光源包括若干个第二LED灯,若干个第二LED灯分布在均匀分布在锤球本体的锥形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ED灯和第二LED灯均为LED贴片灯条。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锤球本体的侧部和底部分别设置有与所述第一LED灯和第二LED灯对应的开槽,一个第一LED灯嵌入一个侧部的开槽内,一个第二LED灯嵌入一个底部的开槽内。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ED光源包括第一电池、第三LED灯和第一防爆开关,第一电池和第三LED灯电连接,第一防爆开关设至在第一电池和第三LED灯之间,并位于锤球本体外;所述锤球本体外侧设置有第一电池防爆仓,所述第一电池设置在第一电池防爆仓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LED光源还包括设置在锤球本体外侧部的第二电池和第二防爆开关,第二电池和所有的第一LED灯电连接,第二防爆开关设置在第二电池和所有的第一LED灯之间;所述第三LED光源还包括设置在锤球本体外侧部的第三开关,第三开关设置在第二电池和所有的第二LED灯之间,所有的第二LED灯与第二电池电连接;所述锤球本体外侧设置有第二电池防爆仓,所述第二电池设置在第二电池防爆仓内。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其特征在于,所有的第一LED灯为并联连接;所有的第二LED灯为并联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矿井下的自发光锤球,所述第一电池防爆仓和第二电池防爆仓对称设置在所述锤球本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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